[内容摘要] 电影商业美学的研究范式选择一直都是一个重要难题。长期以来,由于对范式认识的模糊和使用偏差,从而影响到了商业电影话语机制表达的成熟。范式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研究向电影本体层面的回归。而心理范式对影像文本与受众审美心理机制之间关系的直接性建构,为商业电影话语的有效性表述提供了研究的合适切入点。心理范式的介入不仅带来了商业电影形态定位问题解决,同时也为影像文本内部审美机制的建成提供了认知上的依据。因此,也就成为电影商业美学研究中的关键性命题。
[关键词] 商业电影 心理范式 文本消费 影像本体 认同机制
今日对商业电影研究范式问题的提出实属必要。一种研究范式的确立,同时意味着相应方法论建构的实现。在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范式是被确立为对认知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机制。它本身虽不属于表意范畴,但其对表意的稳定性而言却是客观性的。范式的确立代表了话语(表意)的稳定,并由于这种稳定而使话语能够向深度延展。在此,之所以提出范式的价值问题,是因为对当前中国商业电影遭遇的困境而言,从理论到创作上的范式模糊乃至缺失恰恰是根本性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电影的话语成熟。
商业电影的范式研究困境
在研究商业电影的范式之前,首先有必要厘清范式理论与后现代话语精神的定位分歧。这也是商业电影要实现表达自觉而不得不面对的方法的合法性确认。
在范式理论出现之后,首当其冲的便是后现代话语理论的挑战。虽然范式理论以范式“转移”(1)为依据,这已经包含了对话语多样性的肯定,但这种认同终究是历时性的。在库恩看来,正是这种多样性,才使话语被表征为不同范式,范式转换(或范式革命)也才由此可能。可见,范式理论中的话语多样是被作为“范式革命”确立的前提。而后现代话语理论则强调话语的“竞争”。也就是以过程性取代结果,以对话取代唯一合法,以此确立话语存在的意义。因此,后现代话语理论所说的话语多元是被提升到了本体的内涵,强调的是话语的共时状态。虽然,范式转换的观点同样确认了话语的相对性,但历时性特征又使得这种相对性但始终未能逃离建构主体性话语的意识。因之,也就必然会遭到以反主体为核心的后现代精神的质疑。这就使得商业电影的范式研究首先在方法前提上就要面临当代话语精神的解构可能。
如何确立起商业电影的范式研究合法性,也就是在范式理论与后现代话语理论之间寻找到相通的机制,这就成了研究得以展开的重要前提。而这对于商业电影本身话语内容的形成来说也具有重要的表意价值,而不只是作为形而上的方法论本身的问题。这也恰恰体现了范式理论本身的核心价值认同——方法与意义的内在密切性,或者进一步解释为方法之于话语的本体(表意)价值。而这也正是后现代话语理论本身同样确认的。因此,对商业电影范式合法性的确认,可以从这个角度切入。
鉴于这些年来中国理论界对商业电影的研究状况,存在着几个主要的研究切入点。从范式的角度看,主要体现为产业范式与文化范式研究两类。但无论是从哪种范式切入,都必须在范式与影像文本之间建立起内在关联,即范式研究最终必须深入到文本创作的内部,确立电影文本的中心意义。而非超越文本制作本体本身去寻找文本的商业审美效果。这种研究上的误区恰恰是当前商业电影范式应用中遭遇的最大瓶颈。它使得我们的商业电影话语在很大程度脱离了文本自身的价值机制,而仅仅成为产业或文化理念的注解。也就是说,商业电影的范式研究暴露的核心问题体现为表意的倒置。这就造成即使我们面对着文本分析,也可能会被诸如市场、意识形态等概念所淹没,文本本身的价值机制依旧没有得到体现。这种忽视文本自身功能的概念先行思维,无疑会给我们的商业电影理论研究和创作带来伤害。
当然,这并不是说产业范式与文化范式在商业电影研究中不成立。相反,对商业电影而言,这二者是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如何使这二者深入到电影本质性的层面,而不只是一个泛概念言说的立场。在这种泛概念立场中,任何角度都可以被作为话语建构的依据,实际上也就遮蔽了言说对象自身的独立性。具体地说,也就是使商业电影本身恰恰从需要被言说的核心地位抽离孤立出来,言说也就成了无所指的能指。至此,商业电影的范式研究也就本质地体现为范式的模糊,以及由于这种模糊而导致的意义缺失。这显然不利于商业电影的研究。因此,回归影像本身也就成为确立商业电影范式价值的核心。
由此不难看出,当前摆在中国商业电影范式研究面前的不是范式合法性的问题,而首先是如何使范式体现出有效性的问题。这在范式理论与后现代话语理论中也同样是成立的。因为,无论就范式理论还是就后现代立场而言,争论的基础都是以范式的内部有效(可言说性)为前提。即便是以反“逻格斯中心主义”(2)为根本立场的后现代话语,也无法从根本上取消表意的相对稳定,而更主要的是诉求于范式之间的关系竞争来达到话语的开放性建构。这典型地体现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也就是说,解构与建构在该话语精神下是互为依据的。商业电影的范式建构正是在此意义上具有了在两种立场之间达成相通的依据。同时更由于自身存在的范式失效问题,而进一步强化了建构的必要。
在此,范式建构的意义正在于纠正原本范式言说的模糊与含混。我们需要建构一个真正属于电影学范畴之内的商业美学认知范式。在这种界定中,电影影像机制的主体价值被突出。同时由于商业电影有别于其它影像文本独特的产业与文化身份认同,也就必然要求影像机制表现出对后者的功能延伸。但无论如何,都需从影像本体的命题出发,来建构属于电影商业美学的研究范式。这在当前中国商业电影的研究中无疑是紧迫而合适的。
电影商业美学的心理范式选择
在明确了商业电影长期以来的研究误区后,我们也就进入到了商业电影范式研究的核心领域——研究范式的建构。范式理论对方法本体价值的强调表明,范式所代表的一种方法、一个角度,都在客观规定着话语表达的是否有效。产业与文化范式研究的误区在于,将原本由商业电影文本内部特性而延展出的与产业和文化的内在关联,置换为产业、文化本身的命题,其角度也就是产业与文化本身的,而未深入到对商业电影的本体机制的分析。今天,电影创作实践和市场运作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影片叫座不叫好的现象,范式研究的偏差难辞其咎。此时,商业电影实际上成了一个市场、社会命题,而与影像审美脱节。此种忽视影像本体的做法,长此下去只会导致市场回报与文本审美的双重失效。而商业美学的内涵则恰恰是要通过对影像内在独特审美机制的建构,达到影像文本审美与商业价值的必然关联。这正是商业电影文本的独特审美性所在。它表明,商业电影的研究范式建构,必然要挖掘出商业电影文本内在的这一独特审美功能。
对于商业电影的这一特性,寻找合适的研究切入点就成了关键。产业范式与文化范式的失效也在提醒着我们这个问题。任何一种角度的偏差,都会导致对电影商业美学内在双重命题的取消,它既是影像文本审美范畴的,同时也是商业价值范畴的。概括地说,也就是文本消费的美学命题。在此,提出“文本消费”这么一个概念,既符合电影商业美学的特征,同时又有利于商业电影研究范式的进一步明确。文本消费意味着,它把商业电影与市场的关联性进一步明确为影像文本与观众之间的关系建构。其意义在于,使研究范式不至脱离了影像文本,从而避免了研究话语的失效。这对于我们走出当前的商业电影范式研究误区具有积极的认知意义。而文本消费内在的商业话语逻辑,又使范式研究体现为对审美与商业机制的共同把握。因此,文本消费也就能够被确立为电影商业美学范式研究的有效切入点。
在此,作为文化行为的文本消费,在美学范畴内显然属于接受美学的立场。影像文本的交互性特征在此是明确的。然而,即使是在消费诉求并不强烈的文本内部,潜在受众也依旧是客观存在的。文本的这一内在一致性,使得我们在对消费诉求明确的商业电影进行研究时,有必要使其与其他电影形态进一步区分,找出其独特的文本接受机制。这里,存在着对文本接受和文本消费这两个概念的认知界定。换句话说,商业电影的形态定位,恰恰取决于这两种概念表述的内在功能机制的正确辨识。而这也正是我们在研究商业电影时所忽略的,从而也就影响到对其研究范式的正确选择。
关于文本接受与文本消费的功能差异,概括地说,也就是基于交互机制的文本功能潜在性和功能现实性的关系辨析,即受众接受行为的可能性与接受行为的必然性之别。就前者而言,文本的创作在本质上是一种文本自足的状态。创作者(在电影中指导演)在此拥有绝对的主体地位。因此,文本接受在这里也只是作为接触意义上来讲的。因为,文本的创作最终还是要面向大众,但却未必指向受众对文本内在表意的认同。而文本消费却显然包含着创作的利润最大化诉求。促成这一结果的,则显然有赖于受众对文本认同的实现,以此延续对文本的持续消费热情。这就意味着,在文本消费理念下的关系构成中,受众而不再是创作者成了关系的主体。此时,对本文的接受也就内化为受众的审美心理机制,而不再只是潜在性的受众行为。他们可以以是否消费形成对文本接受的态度。由此可见,接受的潜在性和现实性之别,从本质上说是接受的有效性问题。在此,文本消费实际上也就成了关联着认同机制的心理学命题。
对于以文本消费为根本内驱的商业影像文本而言,心理学命题的揭示显得极为重要。而这也正是文本消费被作为研究切入点的立足点所在。心理认同机制的揭示,将文本主体由创作者转向受众,实际上也就将影像内在审美机制的建构转向了与大众心理认同相关的角度。其与文本接受逻辑理念下的影像创作的区别在于,影像文本对受众认知心理的把握取代了创作主体的自我意识,成为决定文本价值实现的根本力量。这样,通过对文本消费深层机制的分析,商业电影也就确立了影像审美的心理认知依据,或者说电影商业美学的心理研究范式。
商业电影的形态定位
正如一切研究范式所显示的那样,心理范式的研究也并不天然具有电影话语的本体指向。然而,商业电影研究中的心理范式的确立,却是立足于观众认知和文本内部机制之间的直接性关联。这就使研究范式本身具有了回归电影本体的价值。因此,心理范式也就可以被确认为能够实现话语有效性的认知方式。
在此,心理范式对商业影像审美机制的介入,首先带来的是对商业电影形态的重新界定。长期以来,商业电影的形态定位一直是一个重要难题,存在着认识的模糊与不确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客观造成了对电影创作实践的伤害。由于我们在商业电影的研究中对产业范式的偏重,更多的是从好莱坞电影的全球性扩张角度定位商业电影的价值属性。其结果,属于市场范畴的认识逻辑被移植于对影像自身的辨识中。泛商业电影的界定正是建立在这个逻辑基础之上。在该提法中,商业电影的形态确认主要依据是好莱坞的电影市场运作机制,将凡是被投入市场放映的影片统称商业电影。产业逻辑和影像逻辑的这种简单划一,无疑从根本取消了电影文本自身的功能价值。逻辑上的混乱同样体现在电影的文化范式、符号学范式研究等方面,这导致对影像的言说往往充满社会话语的意味(这里,符号学与心理学的关系体现为,符号学中的精神分析,实际上还是以社会话语为主导的心理分析形态,其话语主体依旧是社会功能。因此从本质上说仍是属于符号学而非心理学的范畴)。研究范式的这种逻辑偏移,只会造成我们对商业电影的认识更加含混不清。
今天,呈现在中国电影市场上的绝大多数影片并非严格意义的商业电影,更确切地说是类商业电影或准商业电影。这些都与我们对商业电影的认识范式偏差有关。问题的解决还是有赖于范式研究回到影像文本自身。这里,罗兰·巴特关于“可读性文本”与“可写性文本” (3)的论述,就为心理范式之于商业电影形态的定位提供了依据。简单地说,“可读性文本”即作者文本。在这种文本形态中,创作者的主体意识构成了影像建构的逻辑依据,而并不必然以受众认知为内驱。而“可写性文本”则是读者文本,强调的是受众对文本的介入。商业电影对文本消费功能的强调,必然要在影像审美建构中诉求于大众(而非小众)的认同,也就是实现影像本文表达与受众认知的同构。这种审美与心理机制的同构,使得商业影像在本质上体现出与心理命题的必然关联。因此,心理范式本身也就具有了辨识商业电影形态的价值功能。在这种范式下,不仅是商业电影与艺术电影(或实验电影)依据受众认同机制的实现可能,而有了各自明确的形态定位。即使是那些具有商业性特征的艺术电影,也由于其未能达到与最大众的审美认同机制的契合,而与商业电影严格区分开来。
影像审美认同机制的建构
心理范式研究对商业电影形态的定位意义,更加确认了其作为电影商业美学研究的合理性。此时,对商业影像内部独特审美机制的探讨也就必然会成为该范式研究下的又一个命题,即认同机制在商业电影中的审美实现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心理学史上关于电影与现实的关系论述可以为我们提供认知上的依据。
关于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建构,电影精神分析的两个重要人物麦茨和博德里都提出了电影机制的心理认同问题。他们借鉴了心理学派从弗洛伊德到拉康的梦与镜像的理论,通过对影像同梦或镜子的操作机制相似性的强调,通过摄影机镜头“伪装”的手段实现,达到影像的意识形态化功能。显然,在电影精神分析学派(电影第二符号学)那里,心理学派关于梦与镜子的理论主要是在技巧上丰富了影像镜头的表现力,并为观众对影像话语的认同提供了心理认知上的依据。然而,电影精神分析学派在通过影像确立观众观影认同的同时,却没有指出梦与镜像在话语中的反现实特征是如何被转换为观众对现实的想象性认同的。因此,也就无法解释观众在观影过程中的情感宣泄与想象性认同的共在关系。而“补偿”与“认同”却又是观影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心理事实。因此,问题的关键也就在于,电影在实现了其造梦宣泄功能的同时,如何能够将人拉回现实世界,而不因为对梦的沉溺而无法回复自身的现实功能。或者说,在造梦与对现实的认同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心理机制,使其能被影像所运用,从而实现观众对二者的双向认同。对此,纯粹梦的补偿(即电影是对被现实压抑的无意识的宣泄,这是弗洛伊德、拉康等对艺术功能的观点)或纯粹意识形态伪装的观点,无疑都只能指向其中的一个方面。
对于大众观影过程中的这种复杂心理机制,意大利心理学家安东尼奥·梅内盖蒂的“负性心理”(4)论说能够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视野。梅内盖蒂认为,一部成功的电影是集体无意识的反应。在此,集体无意识并非荣格所陈述的那样指向历时性心理积淀的层面,而更主要的指的是共时性的心理存在。这种无意识由于人对现实生活的钝化反应,而被压抑起来,从而丧失了对现实的清醒意识。这也就是人的现实存在的不自在性。因此,在梅内盖蒂看来,艺术的功能恰恰在于恢复人的自在性,使人学会做个真正的、现实的人。这样,电影也就从传统心理学所说的与现实相对的“想象的能指”(5)变成了真实的所指。而其所揭示的,也正是被钝化、被疏离的真实。也正是由于这种钝化,人的现实存在才充满了挫折感,而无法走向全面的自我现实的可能。此时,负性心理就为影像文本内部机制的建构提供了心理认知上的依据。它表明,人的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活跃于纯心理和理性形式之间的状态,而非传统心理学所说的纯粹意识。在这种心理机制的作用下,影像通过对共时性的集体无意识的暗示(同样借助相似性原则,通过凝缩或换喻等手段),也就能够唤醒被人们钝化的现实真实。于是,影像就实现了对被压抑的宣泄。同时由于这种压抑在本质上是指向现实的,而非与真实现实的对抗,因此也就具有了建构现实的功能性。这样,梅内盖蒂的电影本体心理学就通过对人的心理机制内在复杂性的揭示,改写了传统心理学对无意识与意识的对抗性认识,而从人的现实性意义的角度,对影像中的宣泄与认同机制的同构作出了心理学上的解释。这对促成商业影像功能完善性的思考具有借鉴意义。而对商业影像审美机制的建构而言,心理学的这一视角也有为文本向集体无意识表意机制的挖掘提供心理认知上的依据。
今天,众多成功的商业电影已经证明,电影商业美学的命题已不仅仅是关于梦被压抑的简单表现,而是与人的现实存在密切关联的深层话语揭示。也就是说,商业电影审美机制的建构,从本质上说是当代人的集体存在被遮蔽以及这种被遮蔽被揭示的审美表现。其中,交织着众多心理学派对人之存在的多维度性的认识。因此,对以认同机制的建构为核心的商业电影而言,心理范式的研究也就是一个关键性的指向。
参考书目:
(1)刘纲:《<科学革命的结构>导读》,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页。
(2)[法]雅克·德里达:《论文字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3页。
(3)[法]罗兰·巴特:《罗兰·巴特随笔选》,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52页。
(4)[意]安东尼奥·梅内盖蒂《电影本体心理学——电影和无意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第49页。
(5)[法]克里斯蒂安·麦茨:《想象的能指——精神分析与电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