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抗非法强拆,被拆迁者张剑捅死了拆迁人员赵君。
此案发生于去年5月的辽宁。今年9月4日,本溪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剑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具有“自首”情节,并系“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涉事房地产商华厦公司也终于给张家作出了50万元的强拆赔偿。
如此判决被研究拆迁的法律学者们认为是极其罕见与可贵的。伴随着张剑恢复自由,网络舆论对法院判决赞誉一片,认为维护了被拆迁者保卫私产的正当权益。而在本溪当地,强拆的推土机不再随意开入拆迁区域,打击非法强迁者的政府通知将很快下发。
判决书采用了张剑的这些说法:华厦公司王维臣、周孟财带人闯进我家中……我坐起来,下地穿鞋,说:“别碰我媳妇。”他们将我和家人都堵住,四五个男的把我摆在炕头墙角拳打脚踢……我从炕席下抽出一把不锈钢、直把、长约20公分的水果刀,对着打我的其中一个男子的肚子扎了两刀,我扎他时,其他人还拽着我,打我。扎完人后,屋里的人都跑到外面,我也跑了,刀在逃跑时丢了,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华厦公司的人扒过我家房子,并多次打我家人,这次又殴打我,我才拿刀扎了被害人。”
蝇:1.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国人的忍耐也是。
2.法院的“防卫过当”的判决表现出的正义与理性,算是当地法院为祖国60年艰难的法治之路献上的“厚礼”。
3.暴力解决不了一切问题,有时甚至会使问题更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