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的体现(有点类似我们通常说的“酷”)
打扮:与大众不同,比如女穿男装,穿着皮革,佩带着带铆钉的饰品,全身穿得破破烂烂等等。
发型:染发采用蓝色白色等颜色,或者做夸张的造型等。
音乐:中国朋克摇滚
生活:自我思想严重,不人云亦云,不追求大众化,有创造力。
个性:无所不在的抗议,抗议任何不满的事情。
PUNK, 是兴起于1970年代的一种反摇滚的音乐力量。 PUNK在中国大陆译作"朋克"; 在台湾译作"庞克", 香港则叫作"崩"。 在西方, PUNK在字典里的解释是(俚语)小流氓、废物、妓女、娈童、低劣的等意思 (虽然现在它的意思有了一定的改变)。 从最早由Leg McNeil于1975年创立《PUNK》杂志,之后由Sex Pistols将此音乐形成潮流距今已有25年历史了。要了解PUNK对世界及对室内空间的影响, 必先了解PUNK的意义及发展。 PUNK的精髓在于破坏,彻底的破坏与彻底的重建就是所谓真正的PUNK精神。
PUNK的演变
尽管PUNK是那麼的负面, 那麼的极端, 但它总算在世界艺术史上写下重要的一页。PUNK的出现, 不只在于音乐世界, 还影响了时装、平面图像、视像及室内装潢。一名作家Malcolm Mclarer说过"If punk was just about music this thing would have died years ago" "punk is the most important event in post-war Britain." PUNK亦可能给予意义含糊的新浪漫(POST- MODERNISM )一点诠释。
PUNK的演变之广, 我们可能没有察觉, 它已经变身成一种行为艺术, 一种思想, 甚至一种人生。 在平面设计方面, 由SEX PISTOLS的唱片封面引发起一种"并贴"的热潮, 当年的海报, 杂志等都以这种方式排版, 对往后的设计业影响巨大。
在时装设计方面, 大家一向可能误解那些PUNK头的人是PUNK友, 那是十分错! 其实PUNK的潮流, 在八十年代的青年人一定经历过, 当年梅艳芳的一身打扮都是受PUNK LOOK影响, 人们还以为梅小姐带领潮流, 其实她也是跟潮流! PUNK LOOK 往往是一种反叛型态, 80年代的男生gel起头发, 一条窄身牛裤, 加上一件不扣钮的白恤衫, 再戴上一个headphone连着腰间的walkman, 已经是一种PUNK LOOK。(可惜香港人只是学齐了人家的outlook,, 但headphone却听着中文流行曲!!)
概述

朋克(Punk),是最原始的摇滚乐—-由一个简单悦耳的主旋律和三个和弦组成。诞生于七十年代中期,一种源于六十年代车库摇滚和前朋克摇滚的简单摇滚乐。朋克乐队朋克音乐不太讲究音乐技巧,更加倾向于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锐立场,这种初衷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在英美两国都得到了积极效仿,最终形成了朋克运动。尽管朋克乐队大多惊人地相似,作品也过于单调,但许多著名的朋克乐队都有自己的显著个性特点,比如theRamones的泡泡糖流行乐、theSexPistols的Face(面容)式的强力和弦、Buzzcocks(嗡嗡鸡的)流行感觉、theClash(冲撞)的雷鬼元素、Wire(电线)的艺术试验特色等。此后朋克逐渐过渡成后朋克、新浪潮、硬核等风格,在八十年代中期,朋克运动整体陷入低潮。硬核朋克、前朋克、NewWave(新浪潮)、PostPunk(后朋克)、Synth-Pop(合成器流行乐)、Synth-Pop、PowerPop(强力流行乐)、NoWave(无浪潮)、PunkRevival(朋克复兴)等等。英国评论家Jon Savage写道,历史是由那些说“不”的人的创造的,而在1976年再没比朋克摇滚音乐的“不”更大的声音了。从开始,朋克就愤怒地站在了这种现象的的对立面。而且,象所有的摇滚种类 及其子类一样,朋克也很难说是一个完全新生的运动。Punk这个词的定义似乎不清晰,但它无所不在的重金属似的威力,无拒无束的自我表现、快乐完全的、清晰的并且总是不用经过审查的。打翻甚至包括打翻自己---朋克的精髓。朋克用简陋的音乐把他们露骨的叛逆行为提升到了哲学层次,在主观能动性和否定之否定的理论下创造了一种扭曲的责任感和边缘文化现象。嬉皮士们带着"乌托邦"式温和美好的理想主义走到了尽头,而随后的新一代则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极端与其祈祷上帝,不如让上帝屈服。今天人们提到更多的是朋克摇滚的内在思想,于是他们说,"焦点访谈是朋克、尼采是朋克、鲁迅是朋克、频频死机的电脑是朋克......"扯远了,但是无论如何,朋克一直生活我们的世界里,就像我们的影子,永远如影随形。摇滚乐是在自我利用的错误意识压迫下的腐化情感,而朋克是美学上可以被认可但政治上注定失败的自相矛盾。 它独特的尝试革命性地影响了美式音乐和英式音乐的风格。朋克音乐在美国一直低调地存在,最终在80年代孕育了硬核摇滚和独立摇滚概念。而在英国,朋克摇滚则成为大众的宠儿。英国不是朋克摇滚的诞生地,它依旧是朋克音乐盛行和产生文化碰撞的地方,紧紧把持住其与美国在表达愤怒和叛逆上的不同思想。
朋克被誉为“英国朋克革命急先锋”的“性枪手”乐队。紧随其后的还有:碰撞、诅咒、洛克西、亵渎神灵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大一样,但音乐的特点却同出一辙,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传统、反叛制度、反叛日渐枯燥毫无激情和意义的生活。他们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有一种强烈的革命意识,事实上,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在七、八十年代平庸的欧洲大陆掀起一场深入生活的各个角落的大革命,以便在人类通向未来的旅途上添上些色彩。 朋克音乐家们的创作往往直指人类的苟且,以挑战一切既成的规则。他们用简单的和弦,表达简单的情感,用粗俗明了的语言,诉说人性的美丑。他们歌颂大麻,也歌颂上帝;他们崇尚乱交,也呼喊着要社会关注那些单亲的孩子;他们诅咒战争,却在生活中滥用暴力;他们生活靡乱,但对未来充满向往,他们在颠覆旧有的糜费文化同时也创造新的糜费。总之,同文学上的“垮掉的一代”、美术上的“ 达达主义”一样,他们代表着人类发展方向的一种可能性和多种可选择性,是人类多重矛盾集于一身的直接反映。
继而,朋克文化从舞台走向生活,他们开始在表演以外的各个层面表现他们彻底革命的决心:穿上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鼻子上穿洞挂环;身上涂满靛蓝的荧光粉,似乎非得让你对他们侧目而视才满意,其实他们什么也不为,只是要以此表现他们的与众不同,表现他们的叛逆,表现他们对这个现实社会的不满罢了。如果你以为他们是为了表现自己是朋克而如此装扮,那就错了,用朋克的话来说:“我朋克所以我朋克,如果是为了让人认识到我是朋克,而把自己装扮得像朋克的话,那就一定不是真的朋克。”如今这个社会似乎什么都有假的,假冒名牌商品的;假冒警察罚款的;假冒瞎子要饭的,当然也有假冒朋克的。这些假的朋克们不断的自我标榜为朋克、自诩为斗士,“我只会三个和弦!”天知道是不是第四个和弦苦练未遂才这么说的,其实,他们骨子里不过是比俗人更加虚伪的俗人。 有假装朋克的俗人就有假装俗人的朋克,前者为满足欲望和虚荣而后者却为了满足内心和精神需要。
朋克的鸡冠头,也称“莫西干头”,源自古罗马战士头顶的头盔。
Punk之母——Vivienne Westwood

提到PUNK却没有提到Punk之母Vivienne Westwood?这显然是不完善的!
维维安·韦斯特伍德 Vivienne Westwood(1941-04-08~ )
英国时装设计师,时装界的“朋克之母”。出身于一个来自北英格兰的工人家庭。她曾是朋克运动的显赫人物,她的成就要归于她的第二任丈夫麦尔考姆·麦克拉文——英国著名摇滚乐队“性枪手”(Sex pistol)的组建者和经纪人的启发与指点。她使摇滚具有了典型的外表,撕口子或挖洞的T恤、拉链、色情口号、金属挂链等,并一直影响至今。她和麦克拉文一起在伦敦国王大道开了她的第一家服装店,店名为“尽情摇滚”,专门出售那些街头少年们所穿着的服装。随后他们的店几经更名,并且专门为摇滚乐手和朋克制作服装。创造与叛逆一直是她生活中心的所在。由于她的推动,朋克文化对高级时装形成了革命性的影响。由于她以彻底否定的粗暴方式给予法国传统高级时装以极大打击,同时也为英国时装在国际时装界争得了一席之地,因此,英女皇为她颁发了金质勋章。她始终是一名具有革命意义的服装设计师。多年以来被看作服装界的另类人士,拥有狂放的想象和大胆的创造力。她的那些式样已经汇入主流的设计理念中:不对称T恤,剪破、磨损的毛边布料,内衣外穿,短上衣下的紧身装,克里尼迷你裙,紧身长筒裙,束带式长裤,木屐式坡形高跟鞋……。她影响了几代人,也影响了几代设计师。她还曾为电影《离开拉斯维加斯》设计服装,还为歌剧《三便士》、《村庄》设计过服装。
即使用"颓废"、"变态"、"离经叛道"等字眼来形容韦斯特伍德的服装,也绝不过分.因为她那种长短不一,稀奇古怪,没有章法的服装着实让西方时装界大吃一惊,人们可以不恭维她的杰作,但不能不被她的独特的设计思想而震慑.不管对韦斯特伍德的设计或褒或贬,但人们不得不承认她那罕见的,乖僻古怪的设计思想对当今服装界的贡献.她的设计迎合了八十年代时髦青年的欢迎,尤其是伦敦的青年"朋克"、"特迪哥儿",使得韦斯特伍德的服装成为具有世界影响.海福尔德评论说:"她是过去十年里英国最有影响的设计家,她的设计思想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服装观念."尽管她的设计没有成为巴黎时装界的主宰,也未能形成潮流,但她的影响主要是在观念上的,她的设计观不但极大地冲击了传统时装界,而且代表了激进的年轻一代.某种意义说,她像六十年代的玛丽·奎恩特一样,给予这个时装世界剧烈的撞击.

温柔与暴力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