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新闻学院毕业不久的Andy,在求职的过程中阴差阳错的拥有了所有年轻时尚女孩子羡慕的美差——在纽约顶级时尚杂志《Runway》的主编Miranda手下担任助理工作。然而对时尚圈一点不感兴趣,连D&G和DKNY都分不清楚的Andy,在这里简直是一个异类,天天如芒在背,如坐针毡。她的顶头上司Miranda,又是一个绝对的时尚狂人,对任何人都极其苛刻,极尽完美,要求每个人都达到她的目的,完成她的要求,毫不留情。杂志社的所有员工都既畏惧她又崇拜她。
为了能胜任这份工作,不再被同事和上司看不起,Andy开始把自己变的光鲜靓丽,顺应时尚圈的潜规则。随着衣着的变化,工作能力的逐步提高,她开始被Miranda承认和欣赏,被同事认可。
片中一个小细节我很喜欢,当Andy无意间流露出她对时尚漠视和不屑的时候,Miranda郑重其事的告诉她,你身上的这件孔雀蓝毛衣就是前几年我设计的流行色,在时装界掀起潮流,然后在小市场里被大量仿制,所以才会在今天穿在你身上。怎么样,在今天这样一个互动的联系的时代,没有人可以完全的摆脱时尚而孤立的存在,无论你是否情愿。
这里有前卫摩登的时装,时尚圣地纽约,曼哈顿;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风光,资深的时尚策划还有对你闪个不停的照相机。可以一夜之间让你成为世界最瞩目的时尚名人,影片中大量的时尚元素光彩夺目,让时尚女孩子垂涎三尺。更有趣的是,片内片外都是时尚的游乐场,无论是片中所讲述的故事,还是制造这部电影的团队,亦或是坐在电影院里的你,其实都无意间充当了时尚潮流的追随者,时尚风潮的推手。在影片中,时尚就是一个呼风唤雨的魔法棒,谁拥有了它谁就是无所不能的宠儿,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王。
所有人都扬起头听从时尚女王的召唤,并以此为荣耀,争先恐后,乐此不疲。人们不是对Miranda的信仰而是被他们内心需求所驱使,是对时尚的膜拜。
在这个时代里,要每时每刻都精彩、都耀眼、都发光、都热闹、都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