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书架前想选一本公车上来读的书。因它很薄很轻,最终被选定。
早期白话文生涩新鲜的美感。血腥的略带哥特感的隐喻和意象。人性中的血腥的杀戮的疯狂的暴力的潜意识。幻想摧枯拉朽玉石俱焚后的邪恶笑容。
这些都让我觉得震撼。
【正文】
人的皮肤之厚,大概不到半分,鲜红的热血,就循着那后面,在比密密层层地爬在墙壁上的槐蚕更其密的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于是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但倘若用一柄尖锐的利刃,只一击,穿透这桃红色的,菲薄的皮肤,将见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其次,则给以冰冷的呼吸,示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而其自身,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这样,所以,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拚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他们俩这样地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我的解读】
我要挑你们的神经。
我做出要上演限制级电影的样子。
挑起你们原始的贪婪的冷漠的好奇心与围观欲。
然后按了暂停键。
这场复仇让我酣畅淋漓。
然而我并不因此感觉快乐。
我也不过是个
为复仇而赤裸的小丑
而已。
安静思想,独自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