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览群书:止庵先生您好,很高兴能采访您。您是一个侦探小说迷,请您先来谈谈侦探小说在西方是怎么出现并发展的,好么?
止庵:好的,先来说说侦探小说的流脉。侦探小说的鼻祖是爱伦·坡,他一共写过五篇侦探小说,其中《毛格街血案》等三篇是一个系列,都是讲侦探杜宾的。他这五篇小说各各不同,基本把侦探小说的路数都涵盖了。而爱伦·坡最重要的贡献还在于:之后的侦探小说,甚至包括硬汉派在内,都没有离开他所创造的基本模式:一定得有案件发生,而且一般说来是凶杀案,这样就一定得有罪犯,于是也就一定得有警察来抓这罪犯,另外还得有一个比警察更高明的人,就是侦探。侦探一般都不是警察局里面的人,他们是社会上的。侦探往往有个助手,而助手很可能就是小说的叙述者。总的来说,一开始案件发生了,有人破案,最后把案件破了。在爱伦·坡笔下,杜宾就是这个侦探,毛格街血案等就是案件,警察破不了案,杜宾来帮助警察破案,他的智力在这些警察之上,最终破了案,而记述者“我”是杜宾的朋友。这个模式,后来几乎都被阿瑟·柯南道尔沿用了。

爱伦·坡可以说是侦探小说之父,但是真正把侦探小说发扬光大的,还得说是柯南道尔。柯南道尔的贡献不只在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还有另外一点: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长度了。在这方面的先驱者是威尔基·科林斯,他的《白衣女人》、《血字研究》都是长篇小说。在我看来,侦探小说必须得有一定的长度,因为情节必须得曲折,在短篇里没法曲折,一下子就完了。柯南道尔最初把《血字的研究》投给一个杂志社时,曾遭拒绝,理由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又嫌短。现在大家提到福尔摩斯的小说,反倒不是当初最著名的。当时最著名的是他那几个短篇小说集,但现在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科林斯和柯南道尔的贡献就在于把侦探小说写长了,写复杂了。这才符合侦探小说的要求:案子难破,要有几个回合。尽管现在侦探小说还是有长的、有短的,但是大家谈论比较多的,往往是有一定长度的。当然,柯南道尔更大的贡献就是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福尔摩斯这个形象与此前此后的侦探都有点区别:他有好多与破案没有什么关系的性格上的特点,比如他吸毒、爱拉小提琴却很难听、说话尖刻,等等,这些性格上的怪癖和破案没有关系,但是使得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栩栩如生。福尔摩斯未必是古往今来最高明的侦探,却是最有名的侦探。
书间道,非常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