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一个人要是把自己委身于另一个人,是不太好的。
依附地位的人总是要受伤害。
而小说中的陌生女人就是这么倔强,她把一生都委身于她爱的人,一个风流潇洒的作家,一个早已忘记她就是那个邻家小女孩的人,忘记了在她长大成人后曾和她两夜欢娱的人。按理来说,她的一生将是在求不得的痛苦中渡过的,但她却真的很坚强。
其实说白了,完全是女人的一厢情愿,她羞于表达,一切为了作家受的苦,他都不知道,其他任何人更是无从知晓。
谁值得让一个人为你日日受苦,谁又有资格用自己的资本去折磨另一个人,况且本身就不相干。话说回来了,这还是一厢情愿的,女人愿意承受思慕与痛苦的两极,她也证明了自己是坚强的,没有鼓励,孤立无援,也可以承受。
整个小说就是一封长信,如泣如诉,看到后来,波澜起伏。原来女人夭折的儿子竟是与作家那一夜的结晶。她害怕爱情会拖累了自己爱的人,害怕自己的爱情被误解,而一直独自将孩子抚养大,她倔强的维持了她对这场单恋的纯洁性。
还有,当一个人不属于一个人或本来就没属于过,双方就不需要以肉体上来负责任。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跟了别人与你无关。女人说:她卖身了。这又是小说一个技术性的转折。卖身为养子!至此,我承认,这个连名字都没留下的女人,是伟大的。
她倔强的展现了爱的尊严,生的尊严。她是人,她和作家别人女人一样是有欲求的,但她做到了唯一,她自己强调的,自己树立的,自己维持的,唯一的爱与尊严。
信的最后,女人精疲力竭,明年作家的生日,再不会有陌生人11年未曾间断送他玫瑰花了......
部分信中的话:
1.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2.信的最后:可是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象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