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最具幸福感城市昆明,已是第二次蝉联这个称号。毋庸置疑,这个“幸福感”在当下的时代意义非凡,四季如春,生活节奏适中,人们不像发达都市那样冷漠......
可那天,我做了一件对不起昆明,对不起我身份的事情,我给这个城市丢了脸。
那晚周四九点补完课步行回家,正和同学在电话中聊关于学校社团的一些建设问题,两个陌生的女人叫住我“同学!”。 我回头一看,是两个打扮很潮流的女孩子,可能比我大几岁。“你好,我们是外地来昆明找工作的,身上没有钱了,你能不能给我们买点吃的..." 没等她们把话说完,我来了句:“不好意思” 转身就走,她们也没有跟着......
等到挂了电话,已经离那个地方很远了,回头想想刚才的那一幕,的确有点后悔。助人为乐不是一件难事,曾经看过一篇帖子,里面都是教人做一些举手之劳的善事,其中有一句:“当有人找你要钱时,给他点饭,有人找你要饭时,给他点钱。” 回想刚才那两个女孩,最多18 19岁。我16岁,在享受父母所给,但年龄相仿的她们却出来打工养活自己,本能的很同情她们。她们打扮的很时髦(但不过分),看的出她们是虚荣心自尊心很强的人,却来向我相求,可见她们真的很饿。
怀着梦想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找到工作,本来就很心痛了。但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却以一个城市主人的姿态拒绝了她们,不知道她们会对这个城市绝望吗?
我承认,遇到这种事情,我是有一点尴尬害羞,本来很想给她们一点我的零用钱帮助她们,但我却拒绝了。
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却因为我的行为,抹上了阴影,作为一个昆明人,深感对不起这座城市,对不起我受过的教育。
后来也幻想过某天路过那里,能再见到她们,解释给她们听,告诉她们昆明人是很善良的。
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可以挽回。在他们心中,昆明因为我而变得无情,变得冷漠......
在此再次提醒自己以后这样举手之劳的帮助,能给予的就一定要给予,要知道,在外地人眼中,我代表了城市的形象,在人民眼中,我代表了未来的接班人。
我相信那个从小就听过的故事,那些让我笑,让我哭,让我热爱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