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附上一篇我至今发现的最好的文章
一只不配对的布鞋
卡尔维诺
帕洛马尔先生在东方某个国家旅游时,从集市上买回一双布鞋。回到家里试穿时,发现一只脚比另一只大,穿上它直往下掉。他回忆起那个年迈的摊贩蹲在集市上小棚内,面前乱七八糟摆着一堆各种号码的布鞋,他看着老人从鞋堆里翻出一只与他的脚相当的布鞋并递过来让他试,然后又在鞋堆里翻找并把这只不配对的鞋递给他,他试也没试就买下了。
帕洛马尔先生心里想道:“也许现在那个国家另有一个人正穿着一双大小不一样的鞋走路着呢。”他仿佛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沙漠上一瘸一拐地行走,脚上有只鞋大得多,走一步都要掉下来,或者小得把他的脚都挤变形了。“也许他现在也正想着我,希望遇见我同交换呢。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大部分人际关系要来得具体得多、明确得多。然而,我们却永远也不会相遇。”为了向这位不知姓名的难友表示同情,为了牢牢记住他们之间的这种极为罕见的互补关系,让这个大陆的跛行反映到另一个大陆上去,帕洛马尔先生决定永远穿着这双不配对的布鞋。
帕洛马尔先生在思想中一直这么想,但是他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批量生产的布鞋源源不断地补充着那个集市商贩的货摊,鞋堆里的那两只不配对的鞋将会永远留在那里。只要这个年迈的摊贩不卖光自己的全部库存(也许这些库存永远也卖不完,他死后他的买卖和库存会转给他的儿子,儿子再交给孙子),那么他只需在鞋堆里翻检几下就能找到一只鞋与另一只鞋配对。只有像他帕洛马尔这样粗心的顾客才会出现这种差错,但是,要使他这一差错的后果反映在这个古老集市的另一位顾客身上,可能需要几百年的时间。世界上任何统一体的分解过程都是不可抗拒的,但是它的后果却被大量的也许是无穷无尽的新的对称、组合与配对所掩盖而迟迟不能被人发现。
他的这一差错可能不可能修正了从前的一个差错呢?他的粗心会不会不仅没有造成混乱反而恢复了原来的秩序呢?帕洛马尔先生心想:“也许那个摊贩非常清楚他的行为,他把这只不配对的鞋给了我,从而消除了在那堆鞋中隐藏了几百年、自他的祖辈在这个集市开业以来就一代一代遗传下来的不平衡呢?”
那位不知姓名的难友也许在几个世纪以前曾跛足而行,中间不仅隔着两大洲,而且相距几个世纪呢。尽管时间过去很久了,帕洛马尔先生并不因此而对他缺乏同情心,他继续穿着这双布鞋吃力地走着,以慰藉他的这位以不存在的伙伴。
我所追的那个女生对这篇文章的评价是:奇特。它带给我这样的结论:只要你脑子好用,就不怕没有东西好写。一粒沙中真的藏着整个世界。
既然说到那个女生了,那就再多说几句。因为这是我永远感兴趣的话题。其实能说的也就只有几句,化为语言后,能说出几句话就已经足够了。从最后说起,当她说我没有希望时,我意识到应该结束了。死缠烂打不符合我的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我是为了给人带去快乐,而不是伤害。我以这样一句话来结束这第一次尝试:我并不关心希望,我关心的是可能性。王小波的小说《红拂夜奔》中说:“作为一个数学家,天性就是要穷尽一切可能性,所以最后一个解释卫公也想到了,甚至做了应急准备。但穷尽了一切可能性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可能性,因为实际上只有一种可能会发生,不能都发生。”在想出了这一句令自己满意的话后,我发现创造这句话的快乐完全掩盖了所谓失恋的感觉。王小波的小说这样说:“我认为,当时我舅舅对螃蟹、蜘蛛、章鱼等动物一定会心生仰慕,假如他真有那么多的肢体,匀出两只来托住小姚阿姨的脚一定很方便。而小姚阿姨一觉醒来,看到新婚的丈夫变成了一只大蜘蛛,又一定会吓得尖声大叫。我觉得自己的想象很有趣,就把失恋的痛苦忘掉了。”我还打过这样的比喻:对我来说你就像一本不需要其他的理由就吸引我阅读的小说。这些话让我觉得从中收获到了一些东西,而且好像即使她没有从中受益,至少我没给她带去伤害。她所说的每一句话我几乎都能记住。这主要因为她就没跟我说过几句话。就像契诃夫说过:我口渴的时候感觉自己能喝下整个大海,这是信仰。可我只能喝下一杯,这是现实。她说过,其实一个人挺好的。这句话的忧郁色彩很能引诱我。
很多时候会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只不过是重复别人的话,是不是太没劲了?博尔赫斯的小说和卡尔维诺的讲稿给了我答案:
“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 博尔赫斯
“有人认为语言是理解外部世界实质的工具。有人则认为,语言不是代表这个实质而是等同于这个实质(因此说语言是工具,这是错误的),例如有人说外部世界是不可能认识的,语言只能认识语言自身。”
“对哲学也十分爱好,但他对自己的这一爱好一直保密(可以这么说)。 他把他自己完全写进书里,写出他的全部忧愁与烦恼,常常使作品的结构模糊不清,让细节掩盖了主题。在生活中他并不是一个收藏家,或者说他收藏的仅仅是词语、概念与记忆。” 卡尔维诺
现在我相信语言即等同于这个实质,语言重复的只能是这个世界。这似乎有些唯心。但唯心不应该是我们所能批判的东西,因为对它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相反,现在我好像有点觉得它是温柔的东西,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
很多时候当我读到某句话的时候,会发现它把我脑中存在却没能付诸语言的东西说了出来。英语中叫做“Word is out.”一团模糊的思想没变成语言就和它不存在是一样的,前人并没有抢走我们的什么东西。这些貌似被别人抢走的话压根不是我的,对待这些文字就有了平常心。我对文字的态度是:我承认这些文字由你们说出,但它也是我们的,因为如果世界不是我们的,那我们就一无所有。我写的也许不值得其他人去收藏但一定要是我自己能够收藏的。觉不容许文字垃圾从我的这双手下流出来。
与文字对应的器官是嘴巴。眼睛对应的是美术和电影,耳朵对应的是音乐。它们组成了艺术最主要的部分。现在的情况是音乐和美术还是离我比较远的,也不知道是否会在以后的某一天对它们产生巨大的兴趣。电视剧则根本不在我的兴趣范围内,这我是有把握的。借用《局外人》中的一句话:“对于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我也许没有绝对把握,但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事,我是有绝对把握的。”不可否认存在经典的电视剧,但它们无一例外都有冗长拖沓的弱点。在我看来,想要表达什么感情,记叙什么事件,两个小时应该够了,四个小时已经是极限了。现代的好电影包含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再也不是我们看一遍就可以扔在一边的。读小说和看电影再也不是什么轻松的事了,如果每部电影都像电视剧那样冗长,那真太累人。同时我也很怀疑导演在拍后面的情节的时候能把以前的所有东西都记在心中。至今看过的最好的电影是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对我来说它就是蝴蝶效应的那只蝴蝶。昨天晚上又看了一遍,尽管没有第一次那么让人吃惊,但总算看出些新的东西。我觉得雨天比晴天好。雨天适合看电影,不管是冷色调的,还是暖色调的。雨水能制造一种迷幻的感觉,而电影这一离我们真实生活有距离的东西原本就是迷幻的,两者自然相得益彰。
我觉得不管什么小说还是电影,如果要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至少要读上或看上两遍。第一次我还会想它是否值得我再去看一遍,第二次(如果它存在的话)我就可以把这个问题放下,更好的去了解它的精髓。一部作品被看上十几遍应该很正常,因为作者看过的次数应该更多。
很多时候总有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心中若隐若现,看完一部电影或小说,我们要有什么评价呢?有一天突然意识到其实不需要自己去想另外的东西。就如乔治·奥威尔说的:“我不想对这部作品发表意见;如果它不能自己说明问题,那它就是失败之作。”阅读的意义藏于其进程之中,同样电影的意义也在它被看之时。
说完电影说物理和数学:它们是我永远的兴趣所在,即使现在轻轻放下,不久的将来总会拾起。读到“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会过儿童对这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我想起了小时候仰望星空时的感动,我意识到自己是宇宙中的至小。卑微感不可避免。数学,它第一次给我以慰藉。然后是物理,我觉得它们是一伙的。还有哲学。它们都是智慧。罗素在五岁时,感到寂寞而凄凉,就想道:假如我能活到七十岁,那么我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但是等他稍大一点接触到智者思想的火花,就改变了想法。
会有这样一个问题:既有电影又有小说还有物理、数学,是不是太过贪心。有一句话这么说:上帝给了你一项才能就会给你所有的才能。我觉得它们在哲学的高度上是不可分的。这一点我无法证明,这叫信仰。
罗素先生在一次晚上的散步中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一辈子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自由写作”。写作的欲望已经被引燃,爆炸只是时间的问题。我们写作并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为了取悦自己。就像这封信,不仅是写给你的,而且是写给自己的。如果说要取悦谁的话,那一定是我的朋友们。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写:“无论在当时还是之前,我写作从不为成名,而是让我的朋友更加爱我,这一点我认为我已经做到了。”还有我觉得对自己写的信一定要留个底稿。如果收信人牢牢记住,写信人却把它忘得一干二净,那就有点没劲了。我现在就一点也想不出我以前写的信了。
不顾顺序地把要说的话写下并不算结束。玛格丽特·杜拉斯写小说的方法是先把初稿写好,然后再把各段的顺序全部打乱,用原来写小说几倍的时间去寻找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顺序,那样写就的小说将是原稿根本无法比拟的。这封信中很多话都是我以前就想过的,对我而言并没有太多新意。对此我本感到不胜惶恐,但现在意识到顺序之重要就不会这样想了。
时间即生命。可很多人却以各种各样的的理由来剥夺他人的生命,似乎最廉价的就是其他人的时间。霍金在剑桥不用做一个名人,用赵本山的话说,就是一人名。剑桥的学子不会轻易地去打扰他,因为他们都知道时间对每一个人的重要性。他在剑桥的湖畔可以享受一个温暖的夕阳。
王朔的小说表示了相近的意思:
想了解什么,自己找书看不就行了。而且这几位讲演者的教师爷口吻,我一听就腻。谁比谁傻多少?怎么读书,怎么恋爱,你他妈管着吗?
还他妈爱教育呢,胶鞋脑袋,长得跟教育似的。
为谁而活
海明威有部小说《丧钟为谁而鸣》,答案是丧钟就是为你而鸣。同样“为谁而活”的答案也是为你自己而活。父母们说他们这辈子为我们而活。为他们活我们就不会开心,我们不开心父母又不会开心(如果他们是爱我们的)这样搞得大家都很痛苦那又何必呢?我们并不欠谁一个富裕的生活。物质不够富裕不是我们的错,社会才应该负绝大多数的责任。话虽这么说,但最不能拿来当真的就是社会。它其实比我们无助。普通人还可能碰个运气发个财,它就只能靠自己。
最后也是这封信最主要的东西—兄弟
王小波的小说《三十而立》是这样写他的兄弟许由的:
{我想起拉封丹的一个寓言:有两个朋友住在一个城里,其中一个深夜去找另一个。那人连忙爬起来,披上铠甲,右手执剑,左手执钱袋,叫他的朋友进来说:“朋友,你深夜来访,必有重大的原因。如果你欠了钱,这儿有钱。如果你遭人侮辱,我立刻去为你报仇。如果你是清夜无聊,这儿有美丽的女奴供你排遣。”
许由就是这样的朋友,但是现在他对我没有用处。我心里的一片沉闷,只能向一个女人诉说,真想不出她是谁。}
与之不同。我觉得我们几个应该是能够互相诉说心中的沉闷的。活在这个地球上总会感到无助的。
我同意的是下面一段话:
我向来不怕得罪,因为既是朋友,就不怕得罪,不能得罪的就不是朋友,这是我的一贯作风。由这一点你也可猜出,我的朋友为什么这么少。
对于兄弟这个话题我好像自己写不出什么好一点的话。它在我的心中还是一团白雾。只有一句:对我来说,它现在属于宗教。不管是多么坚定的无神论者都会在心中给信仰留下一块领地。任何坚信的东西都是“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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