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史略》王芝琛
创刊至复刊一万号部分
P7,“《大公报》于1902年6月17日(清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十二日)在天津创刊,创办人英敛之”,时值情况,乱世之秋。“报之宗旨,在开风气,牖民智;挹彼欧西学术,启我同胞聪明”(英敛之“大公报”创刊号《大公报序》)。
P7-8,翌日,《大公报出版弁言》,“以大公之心,发折中之论;献可替否,扬正抑邪,非以挟私挟嫌为事;知我罪我,在所不计”。三日,发表《论中国人人有救亡之责》,“开篇三板斧”。
P8,与权党争,宣传君主立宪,顶撞袁世凯十年。
P8-9,反对革命暴力,及反革命暴力,宣传救亡图存。
P9,“办报人‘执笔的天职’是:‘阐发公理也,激发公论也,开通民智也,维持国力也。之数者,皆执笔之士,临死生患难,刀钜鼎镬而不易其亲旨也’(英敛之,1905年11月22日在《大公报》言)”;提倡科学、教育、实业,提倡白话文(早于胡适);派女记者吕碧城赴欧美采访,开中国报业之先河;袁世凯当上临时大总统后,英敛之于1912年2月23日《大公报》实行改版时告退。
P11,“英敛之于1916年9月将《大公报》卖给安福系财阀王郅隆。《大公报》实际上成了安福系的机关报”,“同年胡政之受聘担任主笔兼经理”,“胡氏又于1912年8月在上海创办了《国闻通讯社》,并任总编辑。1924年8月胡又创办了《国闻周报》”,“1923年9月王郅隆在日本大地震中死去,1924年安福系垮台。次年11月27日《大公报》也宣布停刊”,不久“已与《大公报》毫无关系的英敛之也于1926年1月10日去世”。
P11-12,“1926年9月1日,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以新记公司的名义续办《大公报》,人称新记《大公报》。吴鼎昌任社长,张季鸾任总编辑,胡政之任总经理。《国闻通讯社》与《国闻周报》成为大公报的附属事业。新记《大公报》馆址仍然在天津日租界旭街21号,续刊号为8316号”。
P12-13,“第一不党。党非可鄙之辞。各国皆有党,亦皆有党报。不党云者,特声明本社对于中国各党阀派系,一切无联带关系已耳。惟不党非中立之意,亦非敌视党系之谓,今者土崩瓦解,国且不国,吾人安有中立袖手之余地?而各党系皆中国之人,吾人既不党,故原则上等视各党……勉附清议之末,以彰是非之公,区区之愿,在于是矣。第二不卖。欲言论独立,贵经济自存,鼓吾人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第三不私……第四不盲。不盲者,非自诩其明,乃自勉之词……”(张季鸾以“记者”笔名作社评《本社同仁旨趣》,《大公报》续刊号1926年9月1日)。
P13,“‘四不’办报方针,从一开始就把新记《大公报》区别于一切政党(包括党派)办的报纸,也区别于一般商业性的报纸,使‘文人论政’具体化”。“对待北伐战争,从《大公报》新闻和言论来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为呼吁停战,二为痛斥旧军阀与赞扬孙中山”。
P13-14,1926年9月2日,吴鼎昌以“前溪”为笔名写评论《战卜》,同日有无署名评论《劝南北猛省》。3日,张季鸾又以笔名“记者”发表评论《南北征战可以已矣》,张季鸾又以笔名“榆民”发表评论《回头是岸》。12月24日,张季鸾发表评论《跌霸》。
P14,“尤其在1927年初,胡政之南抵汉沪,亲自考察北伐军以及北迁的武汉国民政府后,大公报连续发表评论,直至判了整个北洋军阀的死刑”。
P14-15,1927年3月12日,胡政之作社评《孙中山逝世二周年纪念》,“最可令人想念者,便是他四十多年前后一贯努力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这一点”。
P16,1927年4月29日,张季鸾作社评《党祸》,7月1日,作《共产党在华失败之批判》。“大公报领导人”“主张无论‘反共者’或‘崇共者’,都须深刻研究马克思学说,并指出:今日反共者口头禅曰‘共产便是共妻’。崇共者之流行语曰‘共产即是分田’。马学真主义,岂如是简单哉?”续刊后“销路日广的《大公报》很快就成为中国北方最有影响的报纸”。1927年11月4日,社评《呜呼领袖欲之罪恶》中历数汪精卫反复无常的行动。1927年12月2日,社评《蒋介石之人生观》。
P17,1931年3月至6月,大公报特派记者曹谷冰采访苏联。“1931年5月22日,《大公报》出版‘一万号’”,政界、学界、社会名流及外国政府的外务部门均纷纷来信来文来电以贺庆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