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帖子因为操作不小心,误删了,后面跟了那么多朋友的帖子,心疼啊!重新写:
一、不要把问题复杂化,更不要玩虚的和玄的,什么电影是生活、是思想、是情感等说法,都不是科学严谨的对电影的界定。因为,把“电影”两字换成文学、戏剧、绘画、音乐……等,那些话都成立,所以,就等于说了废话。此外,传统的艺术形式,比如上面说到的文学、戏剧等,都不是科技的产物,都不是被发明出来的。这个很重要。因为电影是科技的产物,是被科学家们发明出来的——所以,对它的认识,从那个科技的产品入手就可以——因为科学家当时只是发明、提供了一个可以纪录(摄影机)并还放(放映机)生活的机器。人们是在用这个机器来干活。这是事实,也是根本。所以,研究这个机器运转的原理是什么、这个机器发明的目的是什么,对我们理解电影来说,至关重要。
二、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科学家发明摄影机的目的,是用它来纪录生活里的动作——这是人类早已经有的心理,其它艺术形式,比如:文学、戏剧、绘画、音乐等都没有很好地帮助人们完成这个心理(用巴赞的话讲,就是木乃伊情结:想把躯体永久保存下来——其实,就是完成人类战胜时间和空间控制的心理。我们知道,整个人类发展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过程——各种交通工具的发明、通讯工具的发明,都是实现原始心理的手段或工具)。比如文学,它将生活用抽象概括带随意性的文字符号记录下来:生活看不见听不到了,只能靠人识字、靠读者在脑子里想像;比如绘画,它将生活固定下来了,但却只能是一个瞬间的凝固,画中的形象再生动,也是静止的;比如戏剧,它虽然可以让人看到真正的像生活一样的运动存在,但它却无法将之演绎的生活保存下来,它只能在一次次实时的表演中来实现。如果大艺术家去世了,那么它所演绎的那一段生活也就随之消失了……
然而,电影却做到了这一点。人们用科学家提供的那个机器,可以方便地将生活通过透镜暴光在感光材料上,然后可以还放。而且,它还可以无限复制,保存起来比较方便——于是,人们将生活保存下来(其实就是将生活里的光和声保存来)并还原的愿望在电影这里真正得到了实现。也因此,我们在追溯电影发明的过程时,会很自然地想到它出现的目的:通过纪录手段将生活里的运动(光和声的运动)保存下来。这个纪录手段,是摄影机提供的;还放,是放映机提供的。电影是一项科技的产物,道理就在此。
三、我们再来谈电影是什么的问题。既然明确了电影的发明目的,那么电影是什么也就很好解决了。美国耶鲁大学著名的比较文学教授、文学理论家韦勒克在谈文学的作用时曾提出一个非常精彩的论述,我们来看看:文学的本质与文学的作用在任何顺理成章的论述中,都必定是相互关联的。诗的功用由其本身的性质而定:每一件物体或每一类物体,都只有根据它是什么或主要是什么,才能最有效和最合理地加以应用。只有当该物体的主要作用已经消失,它的次要作用才会突出出来,如旧式的纺车成了装饰品或博物馆中的陈列品,方形钢琴不再用来奏乐便改成为有用的桌子。同样也可以这么说:物体的本质是由它的功用而定的;它做什么用,它就是什么。一种人工制品必须具有适宜于发挥其作用的结构,同时还要加上时间和物料所许可、人们的趣味所崇尚的附件。
韦勒克对文学作用和文学本质的认定,对我们认识电影,十分有用。既然电影出现的目的(做什么用?),是用纪录工具将生活保存下来并还放,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来界定它:电影是一种用纪录手段将生活里运动的视听影像(光和声的运动)保存并还放出来的人造物。
四、总结一下。
首先,这里涉及到机器——摄影机、放映机。那么,我们必须考察它们发明的依据。根据电影史和大英百科全书的论述,我们知道,它们的原理和机关枪、缝纫机的机械原理是一样的——即,间歇性运动的构件在起关键作用——想一下胶片的状况,这个问题就很容易理解:机器快门打开,光进来暴光在胶片上(一格画面形成);快门帘关上,不暴光(形成一个黑格);快门帘再打开,光再次进来……间歇性的运动形成了胶片上的一格画面、一格黑、一格画面、一格黑……
其次,放映机放映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电影。但是,实际的状况,是一格静止的画面、一格黑、一格静止的画面、一格黑这样通过放映机里的灯光的照射我们才看到电影的。也就是说,银幕上实际上并没有运动,只不过是一格一格静止的略有区别的画面依次播放而已。
正是这个问题,使人们对电影的认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得到解决:1967年,南斯拉夫的电影教授S.沃尔卡皮奇用实验证明电影里的运动不是视觉残留造成的,而是似动幻觉。从此,电影的奥妙终于被揭开——原来我们看到电影、摄影机放映机的发明,都是依据了人的一个正常的心理活动——似动幻觉形成的。
再次,问题明确了:电影是一个人造物,用机器作手段来纪录并还放生活里的运动(即光和声的运动),但这个运动,并不是真动——它只不过是一格一格静止的画面依次播放在人的脑子里造成的幻觉。所以,摄影机、放映机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机械装置,而是一个可以引起人的某种心理活动的设备——手动也可以做到,但机械运动使运动的效果更好。
最后,既然电影的发明原理是似动幻觉,那么,它自然是电影的本体。研究电影,必须由此而出发,越过这个而谈其它的,都会因为不尊重客观规律而失去说服力。当然,似动现象并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么简单,是“小儿科”。它使我们意识到:制作电影、看电影,既然是一个心理的活动,那么,我们就要认真细致地研究这个心理活动是怎样的?人是怎样“看”电影的?光和声怎样组合才能在“看者”那里产生预期的效果?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
而我们所谈的运动的幻觉、立体的幻觉,就是电影幻觉的两大本质要素。如何通过运动来体现立体的空间?这非常值得研究。也就是说,电影是一项心理学的大课题。我们大陆中国对它的研究,还远远没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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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温斯顿《作为文学的电影剧本》——

1933年爱因汉姆《电影》——

大卫波德维尔《电影艺术:形式与风格》——

第一节 电影是二十世纪科学技术的产物
[ 来源: 作者: 周传基 ]
电影是科学技术的产物,而且是二十世纪的科学技术的产物。电影的发明出现于二十世纪绝非偶然。可以这么说,没有十八世纪的产业革命,就不会有电影的发明,试看,电影摄影机和放映机中间歇运动部件的构造的原理和机关枪,缝纫机的机械原理是一样的。电影企业的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的生产模式是一样的。同时它还具有工业产品的销售模式,批发 ( 发行 ) 与零售 ( 放映 ) 。更不必说,机器设备的生产 的生产就是工业生产。而电影的发展又像工业那样,是朝着小型化、轻便化、分散化、和个人化的方向发展。此外,它的发明是集体发明,这也正是二十世纪科学技术发明的特点。在现代的科学技术中,发明不是凭某个个人的才智或偶然性所能办到的,它依靠的是有目的的设计与实验。电影电视的发明就具有这个特点。谁是电影电视的发明者之争,只能看作是申请专利权之争。例如,在1936年,英国、德国、美国、苏联和日本都同时宣布发明了电视。有些电影史书做出某某人发明了电影的断语是极陈旧的观念所致。
电影的美:在现实生活空间里用光和声纪录时间流逝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