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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夏天的纽约市发生了历史上第一次连续杀人事件。小报为了增加发行量,纷纷称这位让市民人心惶惶的凶手为「山姆之子」。
为了尽早揪出十恶不赦的变态杀人狂,一位黑手党的老大决定悬赏「山姆之子」。乔依与他的狐朋狗友们开始加入缉捕凶嫌的活动。他们把心目中所认定住家附近的变态全列举出来,开使始猎杀的活动。他们锁定一位庞克滚小牌明星,瑞奇为对象,为终结他们恐惧的代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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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1977年夏天,纽约连环杀手David Berkowitz化名Son of Sam,在城中进行多起血腥谋杀案。故事背景选在纽约的意大利人社区,这是备受争议的导演Spike Lee第一部以白人为主角的作品,全片时长142分钟,称得上是一部纽约浮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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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对斯派克的电影没有什么印象,这部算是留下了。关于纽约城的解读我想黑人的确还是拥有自己独特视角的,就像影片中导演自己客串的记者偏偏到布鲁克林区去采访。一个与周围人群毫无关系的变态杀手,偷腥的男人,盲目正义的街头毒贩,各种小混混,为了买一把新的吉他去跳脱衣舞当男妓的摇滚男。混乱、性感、肮脏。影片从头至尾都是粗口,连电视采访里面都是,但似乎怎么都不觉得刻意和过分,彻底的堕落和迷茫。罪恶都市,纽约。 [全文]
Adrien Brody演的青年RITCHIE是一位普通的摇滚青年,看了战地钢琴再看这部,没有想到他也有这么摇滚的一面。说的是恐怖片,但是更感觉是爱情片吧!自私又变态的温尼说自己内心只深爱着和圣女一样的迪奥妮,但是只有在别的女人身上才能寻求性心理的满足,有够变态的,也够可悲的!如果有人要把杀人回忆和12宫比,还不如和这部电影比。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