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我的脾气越来越坏了,不是因为我为老不尊,实在是不讲理的事情越来越多,例如下面这段关于封杀汤唯的报道.
“记者曾就此事向广电总局求证,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要记者通过官方途径写申请、盖章、发函,他们研究后方能决定是否接受采访。”
——这就是典型的衙门作风,新闻媒体是监督部门,新闻监督是我们国家一再强调的监督方式,新闻记者就社会热点问题采访政府部门是在行使监督权,在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你广电总局竟然要求人家写申请,你真是开衙门开惯了,把新闻媒体当成你的小马仔啊!
再看下一段:
“又有记者致电广电总局负责广告播出管理的社会管理司,得到的回复是“没听说这个规定,不愿回应”。之后有台湾记者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向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求证此事,张海涛表示:“这个政策是对事不对人的。”这一种说法,是首次官方间接证实广电总局有“封杀”汤唯,至于封杀的原因,张海涛并未回应。”
——啥叫对事不对人,汤唯到底犯了什么事?拍了部获金狮奖的电影?电影里有汉奸嫌疑、有裸体镜头?真是鲁迅先生所言不假,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革命家看见排满、才子看见佳人。我们绝大多数观众看到的都是人性的悲凉,可你广电总局的老爷们怎么就看到了淫荡、看到了反革命?素质!再说你对的是啥事?如果是电影,你已经把电影给删的不像样子了,可人家的广告怎么了?有什么问题说出来!你这叫明显的对人不对事啊!我倒觉得这里面阴暗的心理太多,恐怕男人的妒火中烧少不了!
再看一段,恶心恶心大家:
“有传汤唯遭到广电总局封杀,之前她为瘦身及健康食品当代言人,所拍摄的广告全面被撤下。京沪等地的几家大电视台相关人员证实,的确已撤下汤唯广告,但他们表示,此举只是执行广电总局的要求而已。据悉,电视台在5日接到广电总局的命令,禁止对汤唯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包括播出她代言的广告。不过,大多数工作人员只是在开会时从领导口中听到了这一禁令的传达,并没有亲自见过该要求的文本。”
———这叫啥,这叫潜规则,谁还说演艺圈里没有潜规则,上梁不正下梁歪,谎言时代总是从上头开始。换种说法,这也叫中国特色的行政。
最后一段了:
“有报道称,汤唯被全面封杀,乃内地官员看过《色·戒》,觉得很不喜欢,所以,内地一些颁奖礼欲邀请《色·戒》剧组出席都被拒绝。另外也有指内地某高官,看毕电影后力斥该片有歌颂汉奸、侮辱爱国烈士之嫌,是极差劲、不入流的电影,广电总局竟让该片在内地上映,实在是错误的决定。”
——电影到底给谁看得,到底谁具有判断好坏的权利?是一个人还是全体观众?回到几十年前关于文学的争论吧,还是把评论的权力交给观众和评论家。前段时间有些左派学者出来大骂《色戒》为汉奸张目,语言激烈,但是我没觉得什么,这是一种声音,有自由发出来,有些观众认同,有些不认同,这就达到了平衡,要相信观众的判断能力。但是这种批评一旦转变为行政命令,那性质就变了,就会犯错误。奉劝广电总局,还是放下你们的鞭子,回归你们作为艺术工作者的本性,共同推动中国电影进步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