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爰叆 。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
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性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果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有一技之长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惟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尽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需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书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馏,淡而无味矣。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法兰西斯.培根《论读书》(译文 王佐良)
原本不喜欢学英语,培根的《论读书》和塞缪的《青春》,两篇皆不足500字的短文,曾是激发我背诵兴趣的原因之一。
倒不是偏好微言大义,我绝对同意语言文字应该是容易和平等的交流,不是游戏,不是出于宣扬和表达目的的工具。老子不过就写了一篇散文,庄子也不过写了几篇童话诗,相较之下,多少长篇累牍著作等身都彷佛有点重复劳动欺世盗名的味道。古今中外浩瀚文明,尽可以述而不作,移花接木,反正吾生有涯而知也无涯,不足百岁光阴还容易打发。闻道不分先后,术业何须专攻,“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其实最简单不过如此。
如今英语快忘光了,对《论读书》的深刻印象应该与字字珠玑的译文不无关系。不必赘述,文字本身是最好的说服力。其实《青春》的原文亦十分经典,积极乐观不同于一般洗脑式励志文字的俗滥,但和《论读书》的译文比较似乎也只算平庸的天才而已。那种言语铿锵与文采华净大概属于天生的语感,或者是我苛刻挑剔,除内容之外还对文字精美与阅读快感有着某种痴迷,而自恋沉溺与文字堆砌又容易厌倦。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只是想到这句话,懒得阐释。所谓依文解义、九世佛冤,人与人之间永远存在偏差,即使没有刻意设置的阅读障碍,用于交流的语言文字本身就充满模棱两可与似是而非,何况还有言不由衷的虚伪做作,真正的沟通理解,实非易事。
阅读与写作,大概原本属于个人最隐秘的体验,分享的惊喜则在于跟随文字流淌过程中蓦然的似曾相识与心有灵犀。这是充满悬念的冒险,你永远预料不到文字在自己和他人眼中会把纷乱的思绪定格凝固或扭曲变幻成怎样的前景和意义。这是迷失与创造,能够主宰的只有文字,最大的创造是对于作者自己。无限的世界存在于此,呼唤出所有的情感与意想无数次茁生,遭遇一切的可能,永恒与轮回的宿命。
阅读快感是容易的,情感体验是普遍的,赢得了掌声也变得廉价。亢奋之后,煽情结束,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穿透绝望。我们的文明,最终是走向进步繁华还是还是衰落毁灭?二十一世纪人人都可以写作,每个人都拥有过青春。
是的,青春与年龄无关。在多数漫长而黯淡的沉闷人生里,也许总有一段最鲜活的记忆,那几个月抵得过十几年、几年抵得过整整一生的年代,生命中最美妙的时光,秘密铭刻了一切关于纯真与激情,忧伤与怅惘,光荣与梦想。是什么把青春化为灰烬,什么也补偿不了这些冥顽不灵、旷日持久的语言文字所永远无法替代的回忆。人人都可以释放追逐光荣的欲望,然后任梦想遗忘。在世俗满足与现实成功之外,还有什么能够再让我们不顾一切无悔追寻而不求任何回报?
看,又矫情了吧。青春的生命力在于那种带着粗糙的未完成与不确定,永远无法盖棺论定。一切所谓拥有是奢谈与幻觉,我们不过是遭遇,见证存在与毁灭,用不着拯救,就这样老去。
尽管随上帝和圣贤们发笑好了,省得一个个总是悲天悯人愤世嫉俗苦大仇深的样子累死人,所谓启蒙与救赎的负担太沉重,谁能够自我拯救,谁又能真正背负?会心的微笑是宽容与慈悲,终归都是不彻底的人,也不过就这点可爱可怜,可笑可悲。生命中没有什么不能承受的,知之由之,岂不唏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