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樱桃》
犯罪事实:后身全裸
当事人陈述与辩解:
■制片方:片中有一段说的是,苗圃所扮演的“樱桃”在池塘游水时,被人抢走衣服,于是只能光着身子爬起来,去追那个捉弄她的人。这个场景被选为海报,符合该片原生态的意境。它表现了智障母亲“樱桃”的内心,与她的身体一样,是最原始最纯真的状态,洁净、无杂质。
本庭宣判:关于《樱桃》,大多数媒体的注意力,都出奇纯洁地集中在苗圃的精湛演技,以及其凭借《樱桃》和《凤凰》两部片子入围东京电影节的新闻上。从“‘凤凰女’苗圃东京电影节抢风头”到“东京电影节:苗圃大热倒灶落选”,虽然用词依旧牙尖嘴利,一派幸灾乐祸的模样,然而毕竟因此放过了原本可以大做文章的全裸海报。多谢媒体百忙之下的宽容,少了许多争议,当然这其中也有电影本身并非以暴露为卖点,清者自清的原因。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