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久没有去夜场。今晚算是破例。
遇到曾经认识的一个男生。认识他的时候我还在懵懂无知的高中时期。青春期的少女很容易被滑板,摇滚,朋克精神之类的东西吸引。记得那时候他是穿宽松牛仔裤宽大T恤的玩滑板的少年。在南非留学。年少英俊的学长。
对于高中时期毫不出众的我来说,他的遥不可及的。甚至没有幻想的余地。仅只是朋友的朋友。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非常温柔而且有礼貌。对仅仅见过一次的完全陌生的我也微笑点头招呼。害我心跳都快了两拍。
然后就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当然我和他自始至终也不熟悉。
然后今天死党约我出去再次见到他。他比当年还要英俊。呵,我仿佛看到十六岁的自己,看着年少英俊的学长,说不出话来。
像是十六岁的时候见到他在一间小店。今天是在夜场。他依然温柔的微笑点头。依旧那么有礼貌。而我依旧心跳快两拍。表情僵硬的回以傻笑。不知道说些什么。
酒吧里面太吵。而我大概和十六岁时相差甚远。他早已经认不出我是谁。把“吉良”两个字打在手机屏幕上给他看,他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出我最早最早在论坛上用的ID。
之后并没有说太多的话。许久没有去夜场,我早已经不习惯。戒烟戒酒之后显得无比纯良的我坐在里面丝毫不搭调。我喝不下去也high不起来。同桌的另一个男生问我为什么坐在那里打手机泡泡龙也不起来玩儿。我笑着摇头说自己不会。他说不信,肯定是酒不够。其实我早已经喝的头晕眼花,我现在的酒量也就是一罐啤酒而已。
夜场里的人乱七八糟。无数人就像疯魔一样跟着嘈杂的音乐混乱的跳舞。很有可能他们自己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只是拼命在释放自己。而我像是看到十八岁的自己。大学时期疯狂玩乐,夜夜笙歌的自己。
同桌的男生说,不如你也起来跳舞。我笑笑,依旧摇头说自己不会。仿佛是不愿意回想过去,我也曾以此谋生。跳舞吗,我也曾站在高高的舞台,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跟着快节奏的音乐摆动手臂扭动腰肢。冷漠地看着台下疯狂的人群。看他们色情的眼神,麻木的表情。同台的女孩子说我跳舞的时候表情总是最最冷漠,就算微笑也充满讽刺性。
现在我不跳舞,在任何夜场也不跳舞。记得以前教我跳舞的姐说过一句话,工作之余我不跳。要看我跳可以,照着标准付工资我跳给你看。对于以此谋生的女子,这是一句有点伤心的玩笑话。看我跳舞是要付钱的。你看,我出卖青春,以多么廉价的方式。
我转头看见他英俊的身影。很少见到一个男生能把一件最普通的白衬衫也穿的这么好看。他随着音乐轻轻摆动身体。我很快转移开视线。我想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坐一整个晚上也不会说一句话的那种人。有时候看到他孩子气的举动逗同桌的女生,我也会觉得想笑。即使他已经毕业已经工作,不再是当年的滑板少年,开始穿西装衬衣西裤皮鞋,他也还只是一个大男生。
从性格上来说,我是不欣赏这样的人。但是从外表上,他符合很多女生的梦想。对于不了解的人,只能看外表而已。
于是我遇到十六岁的自己。又遇到十八岁的自己。
喝了几杯酒。头晕晕乎乎的。
就当我是在扯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