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普利是个出身平凡,生活也毫无值得炫耀的年轻人,他受到一个富商之托,到意大利去游说他号荡不羁的儿子迪基,重回他的家乡美国。但是当雷普利一到义国,就深深地被迪基的生活形态所迷惑;美丽的别墅、高级浮华的渡假饭店、一掷千金的奢靡生活,以及他美丽温柔的女友,都令他羡慕不已。
由于雷普利一心凯觎迪基的生活,最后这样的欲望竟扩张成想要将迪基取而代之,他缜密的心思不仅令人昨舌,而冷静的犯罪手法更教人措手不及。就在他陶醉于亲手打造的美梦中时,雷普利因为一次意外的巧合害他露出了马脚,于是引起惊方的注意并展开调查......
本片荣获金球奖5项大奖(最佳影片、男主角、导演、男配角、配乐)。演员阵容强大,有《骏马》中的当红小生吗特戴蒙;老牌女星格温尼斯-帕特洛……导演为《英国病人》的导演。片子讲述了一个现代“红与黑”的故事。故事主人公雷普利本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小人物,受一个富翁所托到意大利劝说富翁之子回到家乡美国,但雷普利在与富翁之子的接触中却为公子哥的奢靡生活所吸引,堕入其中,并不择手段想取而代之。他老谋深算,机关算尽!一步步接近目标,但最后…………
是指他身为一个坏蛋但最後终於逃过法律的制裁?还是他看来老实但善於说谎处变不惊的镇定功夫?或者是,他从中下阶级一跃成为上流社会新贵?
他的天才,我的理解是,在两种身分中穿梭自如,这真的需要天才,可是,要同时都认同这两种身分,安然自若,这就连天才也做不到(除非你人格分裂),顶多,只能用一个身分取代另一个。
取代,这部片为“取代”作了一个特别的诠释:就是---我爱你,所以,我取代你。这不一定是自觉的,也可能是不自觉的----我接收你的位置,你的财产,你的身体,你的笔迹。就像你常常说的“我想知道你的全部”“让我们合而为一吧”“我因为你而存在”甚至“我想吃了你”,都是一种取代。
片中很明显,雷普利一直没有要取代迪克的意思,但是,他羡慕,则毫无疑问。雷普利社会地位所处的中下阶级,也恰恰代表了他在情感中的位置,他渴望迪克的爱,他没有钱,也缺乏爱,迪克说他是“寄生虫”,恐怕不只说的是雷普利吃他的,睡他的,还有分掉了他的心。问题是:被爱的一定就这么嚣张,爱人的就这么弱势吗?也可以反过来解读,如果把有钱和没有钱的两人地位颠倒,那么两人的爱情阶级是不是也同样颠倒?
编导应该有很多方式,可以安排一个不忠实的女朋友,和雷普利串通,把迪克的钱都骗走,也可以让雷普利偶然奇遇,赚了不少钱……之类的,这样,这个爱情命题就可以同样解决,虽然这部片就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但是,既然雷普利“被迫”选择了这个方式----让迪克死在他手上,这样也好,这种“取代”就更极端,雷普利变成了迪克,而原来那个雷普利就变成了死亡的迪克,反正本来迪克也要跟雷普利分手,也就是说,雷普利在迪克的爱情中“死亡”。现在死的换作是迪克。
雷普利显然有暴力倾向,电影後面也有提到,迪克其实也有暴力倾向,所以才把他送到欧洲,而且也因此有朋友怀疑,是迪克杀了雷普利。这在暗示,雷普利和迪克的内在相似性,以及,迪克自已的死他自已有一大部分责任1.他没认清另外一个自已----就是那个有暴力倾向,同性恋,但是却有勇气承认的雷普利2.他没勇气承认,也不该全然否定吧,他否定他的贫穷,否定他的娘娘腔,黏人,否定他的神经兮兮,这和片尾,另一个爱人彼得(彼得可爱死了他每一点呢)的宽宏大度截然不同,我想,可能迪克也没有全盘否定,但是他的暴力同样表示在语言上。
所以,同样两个相似的人,谁知道谁死谁手呢?死的搞不好是雷普利呢?当然,这样戏就不用演了。编导在这里是用同性恋的意象,这个厉害,各位同志当知水仙少年的典故,我有点忘记,好像是一个同志美少年,一日在河畔看到自已的倒影,竟然就此爱上自已,流连忘返,於是化作一株水仙。好,看电影。片中也一直有镜子冒出来,还有一幕是片末在船上杀了爱人彼得之後,自已的镜像从各处摇来晃去,把这个水仙典故又一翻,到新的境界----原来,爱自已可以爱到杀人,可是,更厉害的是再一翻,迪克的取代,已经像恶鬼附身一样地,让他认不得自已;把彼得杀了,是不是又来一个恶鬼附身?最起码,他势必得处理杀掉彼得的一连串证据。
不过,如果这个还再拍下去的话,不只麦特戴蒙辛苦,连观众也会疯掉。他自从失手杀掉迪克之后,一连串的补救动作,看得人屁股直夹起来,而且有点“太”戏剧化,看,警探来了之后,刚巧,女朋友来,女朋友来之后,迪克前女朋友来,之后,到新的住家,迪克的好朋友也找上门来,而且就一副“我知道你有鬼”的神情。场景不停变换,人物不停变化,雷普利的身分也随着变换,简直比《窈窕奶爸》的罗宾威廉斯还辛苦,到这个地方,太紧张固然很惊悚,很吸引观众,但是也减少了之前电影一直经营的深度,如果说有,那比较是突显出雷普利有多天才,或有多迷失自已。我的感觉,很像舞台剧,同一个舞台中,主角穿梭不同的场景,应付不同状况的那种张力。
这部片不大算坏人好结局的片,因为1.本片本来就没有特别说谁是好人坏人,而是一种模糊的状态,但是它的确有颠覆的意味,像富商父亲不追究他刑责,反而把原来迪克的财产送给他(看,这又是一个掉换身份的例子)2.严格来说,片尾的意象明显,他被囚禁在自已的“地下室”,不得挣脱,不算好下场3.现实来说,他还是得处理杀人证据,只是没拍出来而已。
还有一点值得玩味的是,谁是真正了解迪克的人?是雷普利?还是爱他的女友?他的女友不知道迪克背着她做的事,不知道迪克有同性恋倾向,但那又如何?她知道并深信迪克对她的爱,就凭着那爱的证明----戒指,她几乎逮到了雷普利,唯一不了解迪克的,恐怕是他的父亲吧,连他父亲自已都说:人都说子女不能选择父母,孰知我是不能选择子女。这同时也讲明这部电影的主题----身份认同。
其实大多数人无论做什么事情,经商也好,赌博也好,偷窃也好,谈恋爱也好,都很在乎能否成功。所谓成功,不外就是达到目的。而只要达到目的,采取什么手段,手段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为其他的人所接受,常常倒是次要的问题。这种想法一旦说出,自也会引起一片哗然,大家会说该不是这人脑子有问题吧。从一般的道义上来说,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早就足以成为一种道德的指控。道德黄金律说的不就是你如果想好也要让别人好,所谓成人成己的道理么?
不过道德归道德,很真诚地说,如果我看到一个人处心积虑地行骗最终获得成功,我的确也会产生快慰之感,比如,我在看影片《天才雷普利》(又名《心计》)时,我就为谋杀者、骗子雷普利能够在谋杀了数人之后而逍遥法外欢欣雀跃。打心底里,我就不希望雷普利落得个象《猫鼠游戏》中的行骗天才那样最终被警察逮住的下场(法国色情文学家萨德说,犯罪之后而能躲避惩罚能够引发不同一般的快感,看来诚属于人性中的一部分。美国“垮掉的一代”克鲁亚克横贯美国东西以偷车为乐也可印证这一观点)。导演安东尼·明格拉好象抓住了象我这类观众的心理,果然,他在编排上,让精明的骗子雷普利在险象环生中却一再脱险,实在大快人心。
《天才雷普利》故事情节充满悬念但并不复杂。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的意大利。雷普利是个出身平凡、生活也毫无值得炫耀的年轻人,同时又是一个向往那种具有品位的上流社会生活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受一个富翁之托,到意大利去游说他那放荡不羁的儿子迪基返回美国。雷普利踏上意大利之旅就开始施展他行骗的天才。他具有一项特殊的才能,那就是惟妙惟肖地模仿别人的声音和笔迹,让旁人无法识别真伪。但模仿仅仅是一种外在的技能,其更为隐秘的天赋是他具有一双能穿透和洞悉他人内心秘密的眼睛。
在一次和迪基的争执中,他失手杀了迪基,为此他索性大干一场,凭借自己模仿才能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富翁的公子迪基。于是,他的身份,既是雷普利,又是迪基。为了掩藏自己杀人的秘密,他必须在熟识迪基的人之间(情人、朋友、父亲)以及不认识迪基的人(警察、宾馆老板等等)之间周旋,他要让自己杀人的秘密永远成为秘密,他想尽各种方法来使自己不至于被绳之于法。在一次次眼看诡计就要穿梆的的惊心动魄中,他屡屡化险为夷。雷普利既是雷普利,又是迪基,他一身兼具二者的身份,在众人之间巧妙周旋。他把那些就要揭穿自己身份的人杀之灭口,把那些眼看就要识破真相的人毫不留情地除去,而他继杀迪基之后的每一次谋杀得逞时,都能够让观众为他一步步加深的罪恶而庆慰:对,没有退路的雷普利,就是该这么朝深渊义无返顾地干下去!
导演考虑得很周全,果然自始至终成全着观众的这种心理体验需要,雷普利甚至眉头都无须皱一下就计上心来,一次次从危险中脱身而出。导演没有让警察逮住杀人凶手雷普利,导演没有让这位铤而走险者身陷囹圄——最为关键的,是导演根本没有让雷普利去接受什么道德上的审判。导演仅仅让天才雷普利一次次地灵机一动地完成掩盖事实真相这件非同凡响的作品。观众则跟着情节的推动,或紧张得替雷普利担心就要东窗事发,或者突然间为雷普利法外逃身大松一口气——没有谁愿意看到这位以智慧行骗的天才凶手,简简单单就束手就擒。人人也都知道,他称得上一个十足的阴险狡诈的坏蛋;但人人都期望,这个十恶不赦的家伙,值得观众祈祷他永远逍遥法外。警察可以一次次去抓拿他,但他永远不被抓住。真相必须只是秘密。真相就是他既是雷普利,又是迪基;真相是他既不是雷普利,又不是迪基。
大多数观众期望的恐怕正是这种效果。如果导演转而在结局时添加上一个雷普利落入法网的情节,那他最终就落入了一般的侦破故事片的窠臼,就没有任何的新意。观众从根本上来说,期望的是这个布满惊疑的犯罪片,和通常的犯罪片相比能够说出不同的东西。导演没有放弃这种努力。果然在结局上,虽然富翁请的私人侦探已识破了雷普利的计谋,但经他转述,富翁识破雷普利的一切之后,不是将他送上法庭,反而把雷普利以前渴望的一切都给了他——他获得了原来在迪基名义下的财富,凭借它,雷普利步入名流社会不成问题。犹如置身于影片之外的观众,富翁知道雷普利的一切诡计,但却没有揭穿这一切——他也坚持秘密成为秘密。和观众一样,他赏识这个心思缜密的雷普利。
不过千万别以为故事到此就结束了。现在留给雷普利的问题是,他的身份问题:他既是雷普利又是迪基,足以造成角色错乱。杀人是个秘密,他必须继续隐瞒自己的身份,在有的人面前他必须是雷普利,在另外一些人面前他必须是迪基。他得模仿雷普利又得模仿迪基。他的身体是雷普利的身体,但他的衣服、戒指、发型、护照乃至兴趣、品位和情性都得打上迪基的印记;同时他又得以迪基的身份,模仿雷普利,以保持自己品位、兴趣和情性,并保证自己在自己设计的戏中不露馅。他必须一忽儿装扮成迪基,一忽儿又演回雷普利。他的才智足够让他能在二者之间周旋,他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该是雷普利什么时候该是迪基。但他越来越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因为,如果连自己都必须模仿必须扮演,那么我是谁就真的大成问题。这个问题一旦出现,即使身缠万贯,也会日夜不宁。于是,对于雷普利来说,“我”必须成为一个秘密,而这个既是雷普利又是迪基的人,必须守护这个危险的秘密。到此,导演的意图就愈加明了,这部电影作品不是一般的犯罪侦破(如果是侦破片的话,侦破的权利也不是交给警察,而是交给了观众),而是关于“我”的秘密的侦破。这一侦破又不是如神话中的俄狄浦斯一样在斯芬克斯面前直接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留下一个扑簌迷离的悬念让观众带回家中。
为此,我还是尝试对这部影片做个简单结论(也许根本上就是无的放矢):人性之中最大的迷失乃在于不知道自己是谁却极力模仿自己。拉康指出借助镜像中的我来确认自我身份隐含着虚幻的危险,它使得人无法辨清现实。虽然模仿在自我的构建和塑造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模仿不仅不足以建造出完整的自我,而且还包含着致命的危险。雷普利一方面逍遥于法外,但另一方面,他已身陷这万劫不复的险境。也许,为了摆脱这种内心上的折磨,他甚至更倾向于一幅现实的冰冷镣铐把他枷锁于牢监之中。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十诫》之一的一个主题说一个人不可模仿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激情;在《天才雷普利》之中,雷普利是一个模仿自己的天才——尽管最终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但他为了模仿自己,不得不铤而走险。他跳进了深渊但没有人知道他是否有跳出深渊的可能。作为观众的我们,则置身于局外,为雷普利的逍遥法外弹冠相庆——至于“我是谁”这样的终极问题,大可在弹冠之余将之悬搁。
话说回来,谁要模仿雷普利那般行骗杀人之后而又期望能逍遥法外,最好先估量一下,自己究竟有没有雷普利那般的天赋——有没有他那般超常的智商,有没有他那般过耳不忘的记忆力,有没有他品位不同一般的艺术修养,有没有他信口开河和随机应变的能力,有没有他的野心和他的临危不乱的镇定——不然的话,那还是把雷普利当作一出戏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