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爱玲
这是几天前,铅笔提出的一个话题,我一直不知如何回复,巧的是周末闲来无趣,看了一个被我视为无聊片的《爱情呼叫转移》,在片子的结尾出现了这样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她)的全部。这是一句俗的不能再俗的话,而这话也不知流传了多少年,大家都说,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她)的全部,可是,我想问,有谁能爱一个人的全部?
记得小时候有三本书是我的最爱,其一《格林童话选》,其二《安徒生童话选》,其三《法国童话选》,以至于现在,我经常无法分辨《灰姑娘》、《丑小鸭》、《美女与野兽》都出自何处……话题扯远了,其实我是想说,童话故事里不乏些许美好爱情的童话,然而,我印象当中,所有爱情童话的结尾无外乎:“从此以后,公主和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在想,如果,我们继续幻想公主和王子从此以后的幸福生活,会如何?是否也会有所谓的七年之痒?王子是否会埋怨公主为什么总是一袭白裙?而公主是否又会对王子胯下那一成不变的白马感到厌烦?如同《爱情呼叫转移》里徐朗所说:“你在家里永远穿这件紫色的毛衣,永远穿这件紫色的毛衣,我最烦紫色知道吗?我最讨厌看见紫颜色,刷牙的杯子得放在格架的第二层。连个印儿都不能差,牙膏必须得从上往下挤,那我从当中挤怎么了?我愿意从当中挤怎么了?每星期四次永远是炸酱面,电视剧;电视剧,炸酱面。还有你吃面条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嘬得那个面条一直打转转?……”
那么,还是那个问题:谁,能爱一个人的全部?
我记得曾经有一天,收到一条短信,大致的意思是说:爱一个人是因为他(她)的身上有一种气质,让你得到自私的满足。我想这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虽然它不能成为主旋律,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有时候爱本身就是自私的,是一种占有,只有无法拥有之时才会说“相爱不如相知”。然而,拥有之后,却也拥有了这样那样的麻烦,拥有的越多,麻烦越多,拥有了全部,也就拥有了麻烦的全部。例如女人的洁癖与唠叨,男人的粗心与邋遢。这些在没有拥有之前,都是无关紧要的,甚至可以成为一种优点,唠叨可以被看成关心,邋遢可以被视为个性,只是当拥有之后,却不尽相同。
那么谁又能爱一个人的全部?
其实,我们都无法爱一个人全部。所谓爱一个人的全部,不过是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接受一个人的全部,可以包容,可以理解。或者我们可以永远把他(她)记在心中。这让我想起了另一句话(似乎是出自《犹太法典》):神没有用男人的头部来做女人,因为女人是不可以支配男人的;同时神也并没有用男人的脚来造女人,这是因为不可以让女人成为男人的奴隶而被无辜践踏之故;为什么神要用男人的肋骨来创造女人呢?因为,神希望女人经常能够在男人的心中。
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人会有红玫瑰与白玫瑰吧。只是,我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问题似乎也不只局限于男人身上,女人难道就不是如此吗?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如同,没有完美的爱情,如同,没有完美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