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德利·斯科特:平衡电影中的商业和艺术
雷德利•斯科特作品研究 ——平衡电影中的商业和艺术
(本人的研究生论文,将摘要呈现给大家,向老雷致敬!)
中文摘要 我们对电影导演的研究往往选择那些具有强烈作者风格和个性特征的导演作为探讨的范本,他们在自我的电影实践中体现出创作手法的高度连贯性,以及带有鲜明个性标示的风格特征,他们往往游离于商业体制之外,按照自我的艺术取向进行创作,选择了自我与自我的对话机制,我们对他们的研究往往称之为大师研究。但在像好莱坞这样的成熟的电影体制内,还有这样一种类型的导演:他们是体制内的一员,他们的创作游走于各个类型之间,与他们艺术创作中体现出的艺术特征相比更多的是电影工业的传统和类型的成规,在个人趣味和大众艺术之间,自觉遵守体制的核心要求:观众原则。在不破坏商业法则的情形下融入一定程度的艺术探索,在类型范围规则内进行创新,从而保持了自我在体制内生存/发展/成功的连贯性发展,他们与那些电影大师相比,更像是杰出的艺匠或者体制的天才。 这种类型的导演更有研究的价值,他们代表着在电影商业体制内工作者的大多数,他们身上渗透着个人与电影工业体系的互动关系,他们以最朴实勤奋的方式为电影工业做着贡献,他们在体制内的生存/发展/成功对于研究体制运行机制和导演养成机制最具有参考价值,因此,我把此种类型导演的杰出代表雷德利·斯科特(Ridley Scott)纳入研究范围,在他身上体现出个人艺术表达信念和好莱坞商业法则之间的平衡,闪烁着依托于电影工业优秀传统的个人不凡的艺术光芒。 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将通过对雷德利·斯科特的生存语境、艺术空间的分析,探讨体制内导演个人艺术表达和商业运行机制之间的平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