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会写关于爱情这种装淡的话题,然而显然我高估了自己,一个肉身凡胎的灵长类高级动物。记得曾经有人说过我的文章就像个流氓一样,但我又不屑和王朔混在一起,所以拒绝了“流氓”这个充满赞扬的字眼,我宁愿我的文字像个盲流。为了一个叫做“文如其人”的成语,我开始让自己变得像个盲流一样。
也许是厌倦了频繁地甩人和被甩,讨厌这种早就知道结局的游戏,所以拒绝了和任何人玩这种叫做爱情的白痴玩意儿。前女友说走不进我的心,于是带着她的心走进了大款的怀里,我平淡地接受了,毕竟在我这里她得不到我的心,也得不到更多的钱。前前女友分手的理由,我不记得了,大体可能是和我没什么话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沉默得仿佛空气流动的声音都能听到,她讨厌我们之间的静默,却忘了我一直牵着她的手。前前前女友是被我伤害最深的一个人,甩掉她我却说不出一个理由,也许是她太爱我,让我有些害怕自己是否足以与她相称。她也是我最难忘掉的,今年过年回家的时候碰到了她,原本开朗的她现在很阴郁,那一刻我觉得我真他妈的不是人——这是我大学四年交往的三个女孩儿。如此说来,高中的女友算是和我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一个。两个人还曾经一起努力要考上心目中的大学。高三毕业后,上了大学的我们很有默契地就彼此不再联系了。——这么一看,似乎“流氓”形容我还是很合适的。
现在懒得去爱人的我逐渐忘却了爱的滋味,包括爱人与被爱。但是今天写了一些很装逼的话就是因为对于Marshall和找自己的爱情,我被感动了。虽然爱情总是伴随着快乐、伤感、冷漠和平静——很俗很艳丽的一抹……


道兄谢谢你你会碰到真正值得你爱的女孩的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