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Michael Mann的上一部电影,《迈阿密风云》(Miami Vice),我是相当满意的,其中的枪战场面不错。尽管外界是以“败北”来定论的。于是外界又风传他为一血前耻,重回盗火线的双雄对峙的路线而拍摄了本片。这是一种解读,另一个被提前被贴上的标签是枭雄片,因为主角是大萧条时期的侠盗John Dillinger。那么我们将从这两个方面来讨论本片。
首先我们要讨论一下双雄对峙的关系。在此之前,我们要回顾一下,历史上的著名的双雄片,以向他们致敬。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是杜琪峰(Johnny To)的《暗战》(Running Out Of Time),游达志的《暗花》(The Longest Nite),警匪双雄,斗智斗勇,相当有张力,让人热血沸腾,让人的肾上激素很HI。国外的有《盗火线》(Heat),《谍海计中计》(The Recruit)。
我首先要说的是,Johnny Depp和Christian Bale,其实不是一个级别的影星,无论出道时间,好莱坞的江湖地位,片酬,都不是一个档次的,前着的粉丝远比后者多,所以前期宣传中,Johnny Depp比Christian Bale出镜率高的多,剧照也多以Johnny Depp为中心。后来的几款预告片,也仿佛只有一个主角。而到电影中,两人戏份的差距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实两人真正的照面只有一回,就是在监狱的那场戏。两人在监狱里对话的那段戏处理的也没有多少光彩。Melvin Purvis(后简称MP)冷漠有余,缺乏硬气与狠劲。John Dillinger(后简称JD)的挑衅与戏谑,缺乏嚣张与狂妄。另外一个硬伤是,在追捕过程中并没有多少双方智慧与勇气的较量,也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似乎一开始就注定JD难逃一死了。这就没有处理好双雄的对抗模式,太简单了!
本片中,JD与MP的单挑就没有过。而最后JD也不是死在MP手上的。如果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会绚丽的多。
严格的讲,本片绝不是什么双雄片的格局。在后期中插入了一个叫温斯特的老探员,此人的明锐的判断力,酒店外围攻时的独到的见解,以及准确预测出JD会去哪一家戏院,甚至最后直接杀死了JD,并且偷偷的把JD 的口信带给Billie(他并没有告诉MP),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JD与MP的对峙关系,甚至让人觉得他和JD颇为惺惺相惜,也颇为相知。
枭雄片是一个特殊的片种,是对一个风云乍起的时代的另类注解,其自身类型化之后则名正言顺。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都是相当血腥的。难免一些人鲜血淋漓的叱咤风云,这是国家民族发展史中无法避免的,可能不光彩,却掩盖不了,既是如此,索性也不必回避了。其实每一个枭雄成功背后的精神却又为众人偷偷的振奋与自恋,因为可能摆不上桌面。比如我们在评论他们的时候,总会有这样的句式,虽然……但是这个人……我们总能从他的人格中提练出一些振奋人心的东西。因为枭雄本质上是雄,而非布衣草民。在这里我们回顾一下比较重要的几部枭雄片。首先我要提到的香港的几部片子,最重要的是《雷洛传》(
LEE ROCK),《跛豪》(To Be The NO.1),《上海皇帝》(Lord Of The East China Sea)。我们看到是雷洛相当有人格魅力,吴锡豪也是霸气十足。片中枭雄被无线放大的骄横与霸道毋宁说港人心理的隐蔽注脚,更是一种无意识流露。香港从一个被祖国“遗弃”的破落小港一跃为经济雄悍的世界一线城市,其间的自豪甚至自大是绝对存在的。进可以傲视国人同胞,退亦能不屑宗主国。记住,这些都有原型的枭雄人物正是生活在香港的成长上升期,换句话他们是和香港一起走过的,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可以是香港的族群寓言。这些偶像们的心态正是大众的心态。在国外电影中的另一个明证是马丁的《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当电影中丹尼尔-戴-刘易斯(Daniel Day Lewis)国旗加身的时候,其中很显然有着很多想说的东西。电影提到五顶街时候的纽约还不足以称其为一个城市,影片的结尾一场血洗之后,莱昂纳多(
Leonardo DiCaprio)对着坟墓的那一翻历史腔调很浓的悼词,以这群坟墓为近景(基础),我看到纽约一路演变到今天的那个风云翻滚的剪切镜头,那些坟墓最终也消融在纽约的历史中。这还不够明显吗?这个黑帮人物的传奇就是纽约历史本身,换句话说,他与纽约是同体的,这个寓言关系不言自明。
下面我仅以雷洛为例,看香港人是如何来描写这个枭雄人物的。
刘德华在刘国昌的《雷洛传》中,英气逼人,于是有两个女人先后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他。然而他是相当用情的男子,导演策略性的用大火将阿霞掩藏了二十年。这样雷与白的结合也是纯美的,更不是什么政治阴谋了,尽管此事在片中的政治性效用更多,这直接导致雷的翻身上位。这使得雷因女人而上位,却又不落的始乱终弃与野心勃勃的骂名。后来导演再次用到阿霞时,使雷的形象更加伟岸——重情重义,罔论什么风花雪月的风流艳事,但是我们将在后文中提到他感情生活的另一面。雷在一开始,相当正派,拒绝收贿,为同僚和阿霞父亲鄙视,因此而不能娶阿霞。但是此人是相当灵活的。我们看到颜同小舅子事件中,双方斗恶,最终颜败阵,未能将人带走。但恰是此时,雷悄悄放了人,因为它意识到并想要减弱事件的严重性。正是时势所逼和上司的训导,加上他的灵活,终使他走上了贪腐的道路,成为权势熏天的一代枭雄。该事件的真正结果是上司失势,迫至落官。雷亦受牵连,贬至郊外,升迁无望。所以翻身后,他开始追权逐势。一个流氓收钱索贿却也逼不得已!正是导演的叙事策略将个中的荒唐不堪解构掩饰了。改革收数(收帐)规矩,显示其聪慧,多次饶恕颜,则是他隐忍与气度,用手绢擦拭舌胎,暴揍颜同,又看到他的凶狠强势。结尾他退却加拿大比之颜等人的下场,显得有先见之明的多,而不是贪恋权位。
但是我们看看他在其他电影中的形象,相印成趣的多。在同是枭雄片麦当雄
导演的《跛豪》中,曾江演的雷洛,凶悍有余,正派不足。他包庇罪犯,颇看不起同乡,对妻子无情无义,他妻子被跛豪送到黑龙江后,感谢有余。那个大波女人被送给他以后,足见他好色的很。最后要退去加拿大的时候,又无力掌控两派人,调停显得自作聪明,反讽的是,火拼就在他家,雷洛却是羸弱,而且羸弱的很!
另一部需要提的电影是今年王晶拍的《金钱帝国》。徐乐公的原型就是雷洛,在粤语中徐乐同雷洛近音,公不过是个尊称。此片中,他亦是不堪入目,王晶是否要真的反思那个时代,不得而知。但从他的宣传口吻中,我们看的,他旨在揭露,满足观众的好奇心而已。雷在片中好色成性,这一点比之前面,描写的相当露骨,但他又怕老婆,蛮横异常(踢足球十足流氓),喜好他人的奉承讨好(天九就是这样上位的)。与前两部不同的是,梁家辉饰演的雷相当嚣张跋扈,毫无城府可言。影片同样拍了他逃跑加拿大的戏,但此时则显得狼狈不堪了,他想杀天九没有杀成,反而要求天九放他一条生路。可以说,比之雷洛传,后两部电影甚至显的抵诲漫骂了。
之所以雷洛的形象又如此大的差距,在于雷在不同影片中的身份定位。《雷洛传》,是英雄,《跛豪》中,也是枭雄,但光芒要让位于主角,《金钱帝国》不是什么枭雄片,更多的是警匪片,社会伦理片,所以它需要的是十恶不赦的大反派,仅此而已。这是导演的叙事策略,纵观同时期的枭雄片,跛豪,蓝江(蓝江传),杜月笙(上海皇帝),这些人更多的被描绘成雄,至于其枭,倒是其次。他们有着共同的优点,重情重义,有胆识,有才智,即使描写了他的缺点也不妨碍在大局上观众对他们的崇拜与喜爱。而这些优点又是港人发迹所不可或却的,在这里又一次与港人本身重合了。我之前提到过这些坏人的骄横某种程度上就是港人的自豪。这是港人的集体无意识流露。跛豪是谁?其实就是港人自己。这些人都是有原型的,其实就是另一些港人的真实过去,因为很简单,香港的旧时代是相当黑暗的,留下来的,或者成功了的和他们大同小异,何况一将功成万骨枯!。实际上,潜在的话语是这样的:回首我们血腥的奋斗历史,多么不容易,但是我们相当自毫。所以越暴力越血腥越是成就之所在。回头看这些历史,是不好,似乎又是美好的。于是我看的枭雄就这样定位了。
这时我来看看另外一些枭雄片,我主要谈到的是马丁斯可赛斯(Martin Scorsese)的电影,比如,《好家伙》(Good Fellas),《赌场风云》(Casino),《穷街陋巷》(Mean Street)。另外我们要提一提《美国往事》(Once Upon Time On American),以及《疤面人》(Scarface)。马丁的叙事节奏是相当快的。他可能要在两个半小时里讲完别人的一生,而且是所有事都讲的那种,而不是挑几件重要的事。所以他的电影是很琐碎的全记录。很多事可有可无,比如黑帮成员的戏谑打闹甚至无聊的聊天,而真的到打劫杀人的事候又拍的相当简单。所以你看到好家伙里几乎没发生什么事,但有老是在发生事,目不暇接。他的电影信息量是相当大的。这就相当写实,拔枪开枪,然后死人,都不帅的,很真实。马丁的叙事风格和香港片差别很大。他的电影犹如连环画册,所有的事被图解了,也没什么重点。证据就是你不可能复述他的电影的,甚至也记不清电影到地讲了哪些事。但这记录历史的感觉,这种独特的处理方式为马丁赢得大师的地位。反观《美国往事》和《疤面人》的节奏会让我们感到亲切熟悉的多。这里面有细致的对事件的刻划。《美国往事》有四个小时,光从影片的长度就说明导演的野心昭然若揭。我认为很明显的,就是美国血腥的发家史的隐喻,本片的名字就是证据之一。本片最大的不同就是忏悔的主题很明显,包括对情义的反思。
枭雄片有人物传记的色彩,所以写实是必要的。但英雄又是需要塑造的,浪漫又是缺位不可。以雷洛传为例,雷到眼镜蛇的赌场收帐,电影采用了同期录音,相当真实,又没什么花哨的动作场面,就是力求真实。也只有《上海皇帝》中打斗的时候人飞的太高了点。但我们之前细致讨论过人物的处理手法,以雷洛为例,就显得很浪漫主义了,最终他是一个英雄的形象。反观马丁的电影,更像是流氓传记,因为他不仅动作场面,人物处理手法上也是相当写实的,如同生活在其中亲眼目睹一样。于是此类片的最大问题是多大成度上尊重史实,我们是要莫须有的英雄还是真实的流氓?
这里我们简单的提一下如何以镜头去制造英雄。我无意对现行的行之有效的艺术手法事无具细的系统总结。因为这毫无意义。我要举的例子是特吕弗的跳接仅仅因为缺钱买胶片而引发了影像叙事的革命。这是极反讽的,同样的道理手摇镜流行的时候谁又能保证它不会落寞。我所要提的仅仅是自己喜欢的处理英雄的镜头语言。首先我要说,英雄也是用以崇拜的偶像。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如何完成崇拜的?鲁迅说润土抱着佛像就是偶像崇拜。我们的房间里挂着的刘德华,古天乐,陈冠希的画像也是偶像崇拜。无论是木偶雕塑,还是画像,其共同点在于都是静止的,只不过是三维和平面的区别。这样作的真实效用在于,静止的偶像方便我们铭记。所以任何宗教如果离开雕塑和画像,仅凭几本教义,他们是无法解释清楚上帝,佛主的。信徒需要这些形象的东西来完成记忆。回到电影中来,我还记得,吴宇森(John Woo)在《变脸》(Face Off)当中,那个尼古拉斯*凯奇(Nicolas Cage )从背后拔出双枪的镜头,岂一个帅字了得?慢镜,仰拍,剪切的相当有韵律。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成龙的电影中,一些惊险镜头都要慢镜重放。但是慢镜并不等于英雄。实际上成龙电影或者《英雄本色》(A Better Tomorrow)中的那种慢镜已经相当老土了。我要提到沃卓斯基兄弟(其中一个变性以后现在已经是姐妹了)他们在骇客帝国中创造的子弹时间,以及360度环拍静止空间,相当惊艳,所以模仿的人趋之若鹜。但是我们不要拘泥于形式,影像在不断的革命之中,我们所要做的是铭记其中的精神内涵,我们需要的是为观众制造一个心灵上静止的空间以方便其完成记忆,最终完成偶像崇拜。注意这并不等同于视觉上的静止,在这里我要举的例子是,比如英雄拔枪之前的一秒多长黑幕,然后拔枪,音效上配合以单一的枪栓拉动的声响,再来一秒多的黑幕,效果也是相当明显的。前一段旨在心理暗示,后一段则会利用人的视觉习惯把影像停留在人的心里中,而这期间你可以不使用慢镜。其次,我要说,马丁的电影可以喜欢,但是里面的人物绝对不是作为英雄偶像的好的选择。因为他们“走”的太快了,两个小时可以走完一生,我甚至毫无印象。离开画像,只怕很难记住耶稣。子须乌有的英雄何以称其为英雄?西游记的电影和小说,那个对受众影响更大?这或许也可以解释古代小说插本的由来,有时候我们太渴望一个具体形象了!
我们现在最终回到本片上来。但我先要提到是一款预告片,有兴趣的可以再找出来看一下。其结尾是Johnny Depp拉动枪栓的镜头。靠!太他妈拉风了!导演的潜台词是:是的,我们的英雄马上就要抢劫银行了!他要行动了。你也可以行动了,赶快去买票吧!这一款全是本片枪战精华,让人看的血脉彭张,末尾又嘎然而止,给人无限的暇想空间,欲一探究竟。我的错觉是英雄来了。这使我们看到导演是在影坛浸淫多年,深暗其中的叙事规则和观众心理。但本片似乎也不是按我理解的规则来拍的。当然,Michael Mann可以说,好莱跟本没有规则,如果真的有,那我就是。确实,Michael Mann如果算不上规则,那也没什么规则可言了,这些人就是规则的缔造者。但是不管他是真的要创新还是仅仅厌恶了俗套,他的这次失败的叙事触犯了我对商业片品质的底线。
首先可以说,Johnny Depp不算典型意义上大帅哥。他一直是那种中性美,一个妖艳的男人,比如杰克船长,理发师陶德,似乎蒂姆波顿怎么作贱糟蹋他,他都很享受。但是只怕这也很对春哥曾哥之流的粉丝的口味。那么他这次重返阳刚男人的行列,可以吗?不要忘了他当年在《忠奸人》(Donnie Brasco)中也表现不俗。我要说作为演员的他确实相当出色,他带给我们的确实是个很MAN的MAN。比如第一次的越狱逃跑后,他愤怒的将那个胖子三两下打晕,凛冽风行的将之扔出车门外,声效配合运用,最重要的是气魄逼人的怒容,显得极为孔武有力。之后他再次越狱的时候迅捷简单的逐一搞定狱警的过程,亦足见相当勇猛。
他在Billie的工作的地方“邀请”她做自己的女朋友的时候,那份自信,野蛮,霸道,其实毫无商量的余地,柜台一旁的客人对于两人的对话十分不耐烦,最后被JD从后脑打了一下,音效让人感觉这一下打的不轻,事实上那人之后确实乖觉多了。之后他为Billie披上大衣,带她离开。这都相当的MAN。
他绝对是个英雄的形象,比如导演让他越狱的时候也不忘整理一下绅士帽,相当酷。被捕后,记者建议他把手搭在律师身上,他做了,还可以与记者谈笑风生,显得镇定潇洒。他完全是个英雄的形象,果不其然,很快他就又出来了。他有原则(只打劫,不绑架),相当自立(对PHIL D’ANDREA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情有义(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兄弟),甚至相当绅士,比如第一次打劫逃跑后为身为人质的女士披上大衣。抢劫中一句台词不错:“收起你的钱,我们只抢银行的钱”(他对顾客说)。导演其实想要他成为一个侠盗。
“你根本不考虑过去也不考虑未来”
“我比那些警察强多了,他们不够建议,不够聪明,不够迅速。我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任何一家银行。他们要抓我就每一家银行都驻守,一直驻守!”
“我喜欢棒球,电影,精致的衣服,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他也一再强调,一个人重要的不是来自什么地方,而是将要去哪里。这样的人生观是相当潇洒超脱的。但是这种自由将注定他的悲剧!他更多的是向上帝借着时间在挥霍!
他的职业是强盗,自然打劫银行才是重中之重,可惜他在几次打劫之中都是表现平平。下面我们重点回顾一下他第一次抢劫银行的戏。这场戏一共2分46秒。可能源于JD自己说他go though a bank 只需要1分40秒。兵贵神速,但是结果是太快了。观众想知道他是怎么抢的,但是转瞬即逝,我们没能留下什么,似乎抢的太简单了。对比之下,《蝙蝠侠前传:黑暗骑士》(dark knight)前几分钟的小丑抢劫银行的戏,简直就是神作了!除了希斯莱杰(Heath Ledger)的华丽演出,当然这其中Hans Zimmer的极富节奏感的配乐是功不可没的。当然他给负责人的那一拳是相当有力的。出门后他们站在车上,盲目扫视,很野性,但是场面太简单了,甚至没有看到死人!!!整个给人的感觉太简单了,英雄就无以建立了。本场中,有一个镜头,就是他纵身越过银行柜台的镜头,这在三款预告片中都出现了,十分有型,问题是在如此快速的叙事节奏中被淹没了,完全没有发挥原该有的光芒。如果是我,我一定在这段镜头的前后都加一段黑幕,再加印几格,那就很有效果了。前面我们讨论过,这种静止的时刻就是英雄诞生的时刻。另外我要提出批评的是本片的原声中有一首OTIS TALYAR 的TEN MILLION SLAVES ,这首歌相当的动感,撩人心绪。在三款预告片中都出现了这段音乐。这首歌的节奏配动作场面也相当合适,可问题是第一次抢劫居然是无配乐,我本来以为一定会用在这里的,这是本片的重头戏!实际上是Melvin Purvis 的出场的时候用了!对比之下,MP的第一次出场,追捕悍匪,就表明身手不凡,勇武异常,一枪以毙命,还跳过去踢飞了对手的枪,在那首《TEN MILLION SLAVES》的渲染下,一个英雄就诞生了。那到底谁是主角?无论预告片还是戏中很明显谁的戏份多!最奇怪的是John Dillinger的第二次持双枪抢劫的时候以及第二次越狱的时候,又用了这首歌做配乐!那么这段音乐是MAIN theme 还是个人的theme?先用在MP身上是策略性的失败!而在JD身上刚开始不用,难道导演当它是人民币,会升值的吗?
JD死的也太过简单了,就是被人偷袭了,尽管他已知道被人跟踪,但是免不了一死。连转身都没转过去,太明显了,他毫无还手之力!一枪被打破脑袋后,后面的一枪似乎是多余,更像是虐尸!我要讲到的就是《盗火线》的结尾失之简单了,这算是该片的硬伤和一大遗憾。Robert De Leno 与Al Pacino的对决太简单那了,一击就中,死的太快了。古龙的武侠里,可以说高手对决,一招决胜负,武侠可以这么玄幻。但是警匪片中是极现实的,两个英雄看起来,一个是不耐打,一枪即死,另一个感觉似乎是放冷枪式的好运,说的难听点,更像是误杀!最后的拘捕更像是谋杀,导演从他进戏院起就开始渲染气氛,对比他死的这么简单,令人相当窝火!我们看到的是,英雄的光辉被洗的干干净净,他更多的是个平凡的流氓!
导演如此处理,是要用更客观的视觉还原英雄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很矛盾的过程,导演仿佛是想远距离观察,给我们一个真实的流氓,却又忍不住总是往前探头探脑,给我们一个可能的英雄。这种感觉是一个说,我才不想看呢,结果呢,他又会猥亵的偷看。我们还记得JD单身去警察局的戏吗?他一路走过去,直到看到自己被作为目标的照片和其他一级重犯的照片被贴在墙上。他驻足观望,甚至和警察说了几句话。天哪!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那帮警察不知道这些日子都在忙什么的!!!我不知道这算流氓的鲁莽还是英雄的胆识,但是我可以说幸好打死他的那帮警察在警察局外,否则这帮猪真是无法胜任打死这个悍匪的重任的,观众只怕也会气的烧了电影胶片。我不知道历史上的JD本人是否真的去了警察局。大多数人会觉得这是英雄的本色,如果历史不是如此的,那么导演麻烦了,导演一面做着尊重历史的工作,还原他的本来面目,却又做着相反的事。这彷佛是一边给他加衣服,一边又降它脱掉,如此反复,相当可笑。
导演另外做的保全历史的努力是,片中德普的裤子就是当年JD穿的裤子,两人的尺码居然是一样的!另外酒馆外的追捕也是在当年的旧地拍摄的,而且复原了当初的面貌。
另一个有趣的地方是JD死的时候,配乐相当煽情,尤其是一段空白的音效。这表明导演的视角并不像所想的那么客观了。我们知道在电影理论中,有一种说法,音乐是相当暴力了,因为它有很强的引导性,扰乱了人的客观视角。倒下的镜头又极其浪漫化,慢镜,红色慢慢血染开来的时候,相当悲凉。随后导演镜头上拉,用了个大的场面调度,把整个广场纳入视角,却又很有历史的感觉。
总的来说,在处理动作场面的时候本片还过得去,子弹呼啸而过打在器物上的声音,音效让人听的很振奋,很有力度感。只是导演在英雄与流氓处理上左右摇摆,他想要个流氓,结果又常对英雄欲拒还迎,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给Michael Mann的面子,我想说但本片还是可以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