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7伦敦时装周上,西班牙版《Vogue》的时装编辑SarahGoreReeves说,“假如我是设计师,此刻就会啃着指甲,不知道那班编辑究竟肯不肯大驾光临,要看的实在太多了。”“当然,我们首先关注占主流地位的那些,”Essence杂志的时装编辑AgnesCammock说,“其次是与广告客户有关的,再次,我们去看那些被谈论得最多的,要么就是能看多少就看多少。”
上述言论真实地反映了欧美时尚编辑们的工作状态。大部分时间,欧美各大媒体的时尚编辑们的气势丝毫不比大牌设计师们差,有时还要压过一头,他们如果联合起来“捧”一个设计师,那个设计师想不红都很难。
时尚编辑未必都是青春饭。在欧美,很多当红编辑都自言30岁以后才产生真正的时尚感觉,才有能力反思时尚浮华背后的东西,而很多主编则超过50岁。
在薪酬方面,一个时尚编辑如果在中国最好的时尚媒体工作,薪酬可能略高于其他的媒体同行,但总体而言,并没有什么让人艳羡的绝对优势。而在国外,时尚编辑真正是一个吃香的行业,像《时尚女魔头》里的小安那样,穿着公司给的Gucci裤子跑路并不特殊。
总而言之,在中国自己的时尚产业还没有建立起来以前,时尚编辑仍然只充当一种铺路工的角色。如果一定要羡慕这个职业,也许把眼光放远一点会比较好。
时尚像爱情,仿佛很玄,却时时刻刻让人强烈感觉到它的存在。时尚圈在公众眼中永远光华夺目。但公众并不了解,光环背后,有无数不为人知的暗流汹涌。转瞬间,你所熟知的已换了模样。
当大众的羡慕和时尚编辑的抱怨都像时尚行业本身一样被“光环化”的时候,事实究竟是怎样?公平地说,时尚编辑绝不是世界上最好的职业,但也绝不是最坏的职业。它确实有诸多好处,才会吸引青春少女前赴后继纵身扑入。微薄的薪水买不起大牌?起初确实是种折磨,然而时尚编辑做久了,大家都练出一身视大牌如无物,见明星当家常的本事,再也不是买不起奢侈品就要死要活的轻狂少年或者莫泊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时尚讲求速度呼啸如风,迷恋新意朝三暮四,如果没有任凭潮来潮去我自岿然不动的定力,根本做不了时尚。
另一方面,既然选择了时刻与物质和欲望打交道的生活,编辑们早已经学会忍受它们带来的喧扰和吞噬。普通人的羡慕是一厢情愿地只看狼吃肉不看狼挨打;也有时尚狂人大呼小叫痛说革命家史,但大部分圈内人生活相对平和。时尚编辑只是一种职业而已,它有特色,却永远不会带给人全面的快感;它有锋刃,但也懂得打一巴掌揉三揉。归根到底一句话:职业无分高下,冷暖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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