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说过,道德现象是不存在的,只有现象的道德解释。
朗读者的切入点本身就很特别,不是以罪的角度去讲,而是是罪的相对性来讲。整个电影就是讲了一个道德的受害者与被她影响的一个男人的故事。里面法学院老师讲的几句话,更加有象借他口讲影片主旨的感觉:
the question is never "was it wrong", but " was it legal"? but not by our laws, but the law of the time.
问题不是对不对,而是合不合法,并且只是挑合适的法。
我可以大胆的说,合适的法的存在,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道德感。法官需要感觉道貌岸然,社会群体需要感觉道义被伸张。什么是对的,本身就不好说,所以即便被忽略,也只能长叹一声。
所以人们把自己认为道德的法律强加到别人身上,这就是大陆法系。
而人们把自己作为道德的审判者来评判别人行为,这就是欧美法系。
所以没个好东西。
不像讲电影本身的东西。只是,电影远没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最感人的镜头是后来她把钱留给被害人。因为,她还在为别人强加给她的道德赎罪。
男主人其实不爱他,男主人公也在为强加到自己身上的道德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