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TIME友的博客里他写道针对妓女合法化问题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曾向朋友们搜集过想法,结果答案非常有趣。于是我也就这两个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回复了他,结果写了满多,于是我又把这些文字中有关后一个问题部分转过来作为日志。
首先,我认为同性婚姻不能叫做合法化,因为合法往往对应着非法,所以应该叫做同性婚姻法定化,这样应该更恰当。
然后,是我认为应该法定化,但这个时候最好还是先放一放;中国有更急需解决的问题等着人们去讨论,去冥想,思考对策与出路;就像奥运会一样,我不反对,但是我从内心不支持中国现在搞奥运会,事情要分个轻重缓急的。
当然很多人给出这样一串辩护词也是非常理性和深具人文关怀的:为什么别人没有搞,我们就不能搞,我们应该要走在世界前头才对,应该以大国身份为别人树榜样,而不是等到别人的榜样都泛滥了,我们才觉醒自己也应该加入那个行列了;同性恋婚姻法定化根本不妨碍其它民生工作的推进,齐头并进有什么不好呢?
但实际上其它的民声问题现在已经显现出解决的不得力,政府权力机关集合整个社会的智识精英全力以赴,可也没见到多么明显的成效,那么在这种政策手段与国家手腕捉襟见肘的时刻加进同性恋婚姻法定化的问题来,似乎反而可能会发生对同性恋婚姻法定化进程的反促进,急功近利,最终落得个是非两难。
比较一下解决农民问题所惠及的人数与解决同性恋婚姻问题所惠及的人数,我们可以很容易权衡出来。也正如奥运会,拿着全国人民的钱为谁创收去了,为北京人。国际声誉和国际威信力究竟在一次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中能够提高多少呢?况且奥运会的举办自“911”以来已经成了风险游戏,举办国必须有最糟糕的安全风险预测,一旦发生事情,反而对于一个国家的声誉不好,接下来因为安全威胁问题,又会牵连到经济投资与洲际合作,且无法排除美国这样的霸权国家拿安全问题来处处阻挠中国。所以奥运会所惠及的人群也是少得可怜,根本不是什么头等大事。
话是说得好,少数人的权益也是权益,权益是无差别的。可同性恋婚姻法定化哪里仅仅是权益的获取问题,更深刻的层面上,这将对整个中国文化根基起到不小的动摇。
前段时间央视和另一个大型纸媒都做过同性恋认可度调查,结果是让人惊讶的,完全接受的人占了大部分。其实这个调查结果是多么地可笑,互联网的调查方式在样本方面的误差可想而知,一是就整个中国而言网民本来就少,二是上网却浏览到这个调查很少,三是看到这个调查还愿意冷静下来,真实而负有责任心地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人就更少。一般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那么这个人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经是一个通过隐形筛选出来的对同性恋问题持开明态度的人了,而且其中至少有一半本身就是同性恋者。
说明上面这个关于网络调查的事例是想表达:制度的推行不能在公民观念还相当薄弱的时候强制介入。现在同性婚姻法定化如果突然提上议程,占大多数的中国公民是会受到震撼的,人们几千年来承袭的文化禀赋将陷入一场自我厮杀中,特别是西部和农村这两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领域里的人,他们的观念必将陷入分裂中:一边是犹如父母一般的共产党政府的制度推行,一方面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伦文化建构出来的传统人。在这种满腹疑惑,思想动荡的全民局势里,尽管有一党专政对人们思想归顺的高效形塑,也不能排除同性恋的社会处境更为恶化的可能,甚至会激发私密组织的反同性恋,迫害同性恋的危险行为。
正如观念催生制度一样,制度当然也可以带动观念转变,但是观念催生制度尚且需要普罗大众的齐声呼唤,而仅仅作为文化功能品的制度怎能用一只没有墨的笔写出精神的进步?建设民主,建设法权,建设公民社会需要循序渐进,步骤是必须的,阶段中的问题取舍亦不可避免。如果说同性恋婚姻法定化问题非要在近几年提上议程,那么以相同理由提上议程的问题太多了,凭什么又放掉其它而拿同性恋问题做表率呢?
至少在一个不很短当然也不会很长的时期内,等待农民问题形势大好之后,同性恋婚姻法定化问题才适合提上议程。那个时候一方面本身时间所带来的全民观念积累与代际更迭,另一方面农民问题的基本解决为这个最有可能完全不接受同性恋婚姻且占总人口最大比例的群体提供物质生活忧患以外的精神思忖空间,也就是说待到物质和基本权益不用愁了,他们才可能以冷静的姿态在揣度中接受同性婚姻制度的温和渗入。
有时候暂时牺牲是应该的,谁叫我们活在国家社会中呢?当人们痛心疾首于中国传统价值流失的时候,是否还记得有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