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你尽管流逝吧,小爷我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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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因为他们是科恩兄弟,听好多人说看完了都不太喜欢,但是我看了却挺喜欢的,也许就因为他们是“要什么却偏不给”的科恩兄弟。可最后看完,我发现他们还是给了,呵呵!
哈,因为是科恩兄弟,所以也要弄连载么,嘻嘻:-P
汁汤
呵呵,不是啊,一来要写的东西太多,等写完不知什么时候去了,二来写的太长就没人看得下去了,这样一段段的好些。
明天把反映主题的主贴改一下,写剧情的一点点发,不然写完剧情,没人看主题了。呵呵。
cannonball
鉴于故事情节有很多不明朗之处,阐述对情节的理解已经与理解主题一样重要了:
越战退伍老兵Moss在一次打猎中无意涉足黑帮交易火拼的现场,除了垂死的司机外无一幸存。Moss捡走了遗落在现场的2M美刀。晚上回到家里,突然想起驾驶室里的司机,灌了一壶水赶回现场。这里,很多观众习惯这样思考问题:他回去送水使他招致了杀身之祸。其实,不回去同样有杀身之祸,因为钱箱里是有跟踪器的。反而,回去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他悟出了其中的玄机,在后来与Anton的对决中才赢得了一定的主动。否则,很可能他还坐在沙发上自以为天衣无缝时,就被杀手直接进来爆头了。所以,这里争议他为什么回去(良心未泯去送水还是心狠手辣去灭口)意义不大。导演必须得让他回去,不然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回去后,司机已死,Moss却不幸遭遇了毒品交易双方中的一方。影片没有明确交代为哪一方,只是黑暗中一部疾驰的汽车和一条穷凶恶极的大狗。从逻辑角度看,卖货的交了货却没拿到钱,买货的交了钱却没拿到货,所以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接下来是一段精彩的逃生戏。Moss回到家中,立即安排妻子回娘家避难,自己则携巨款投宿在一家汽车旅店。为了避免杀身之祸,老谋深算的Moss前脚将款箱放入房间的风道里,后脚却入住隔壁的房间。(此处的一个细节是,Moss没有选择与R138左右相邻的R137,而是选择前后相邻的R38。)
另一条平行的线索是杀手Anton。Anton一出场就被一个警察按着脑袋塞进了警车。影片没有交代,这么牛B的杀手是怎么被逮住的。这是影片第一次呼应“不确定性”的副题:再专业的杀手也可能因为一次意外而落网。接下来是非常暴力的一幕戏,警探被残忍地杀害了。这幕戏对剧情没有任何特别的用处,只是为了突出杀手的冷血以及他那件古怪的“武器”,否则,直接删去也未尝不可。
讲到这里要顺便说一下哈维尔的表演。弗洛伊德曾抱怨过自己所处的不利地位,因为一个科学家的作品只有科学同行才能评头品足,而他的作品连家庭主妇也可以说三道四,所以他感觉很不爽。目前看来,对演技的评价也快成为弗洛伊德的作品了,因为它确实没有任何科学的标准而且非常主观。当然,接下来话的也只是主妇之言。
哈维尔因为Anton一角拿下奥斯卡只是他多年优异表演积累的声誉所致,影片不仅对他,对所有演员在表演上的要求都不高。Anton这个角色,从文学创作或剧本编写的角度看,是一个非常丰满的形象:冷酷、凶悍、狡诈、有原则。然而表演的难度却不大,长得凶一些,贴近角色一些,化妆上强化一些,然后面无表情地杀人就是了。想想看,全片有什么特别难的表情或肢体动作需要他完成吗?(TBC)
毒品交易的一方是供货商墨西哥人,另一方是白人买主若干。Moss第一次去现场时,毒品还摆放在车里。后来老警探和他的下属再去时,车厢内只剩下些残余的粉末。影片没有交代毒品的去向,但是墨西哥人因此也卷了进来,丢钱的找钱,丢货的找货,Moss成为买卖双方追捕的对象。白人老大先是雇佣了Anton去追杀Moss,后来因为Anton莫名其妙地杀掉了他派去送信号接受器的两个手下,老大觉得此人生性残忍不足为信,于是又雇佣了另一个退伍兵Carson做双保险。这是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第二是他同时也给墨西哥人提供了信号接受器,因为他觉得“越多人找就越容易找到……”(被吓破胆的会计语)。Anton觉得这是对他的侮辱,后来回去把白人老大也杀了,这都是后话。
Anton拿到接受器后,先是根据Moss车门上的标签找到了他家,在电视机屏幕反射的影像中获得某种启发后,去了某个地方(有可能是Eagle Hotel,但不可考)。在这里,女接待员态度强硬拒绝告诉他Moss的工作地址。部分观众认为这种态度反倒救了她一命,因为杀手欣赏有原则的人。按照这种逻辑,后来Moss妻子坚决不猜硬币的“原则”是否也能为她赢得一次生机呢?不过,从Anton第一次在R138杀掉几个墨西哥人后脱掉袜子,第二次杀掉Carson后踮起脚躲开血渍的行为来看,从Moss妻子家出来后察看鞋底的动作应该是暗示她已经遇害了。
影片后来还有一处细节: 两个老警探在停车场说道,“他”在Eagle Hotel先是射杀了接待员,接着有杀掉了隔壁的退休军官。不知道是否指代态度强硬的接待员及在隔壁冲马桶的某人。如果是的话,Moss妻子最后无疑是遇害了。如果不是,anton的原则性则有些前后矛盾了。(TBC)
“Anton对Moss妻子所说的为他做件事情就是让她去陪Moss”,我是这么认为的,导演在之后安排两个孩子的出现来体现Anton的原则性,他不杀害反驳他的人.
呵呵,可能我写得密密麻麻得你没看清楚吧
那妻子坚决不猜硬币算不算也是对anton的反驳?
那他干吗还要把人家杀了?
他不是不杀反驳他的人吗?
我也很喜欢老无所依 感觉影片很有张力 总要爆发的感觉 怕怕的
一提到这个片子我就想到几个月前我被剪成了巴登大叔杀手头
偶还是觉着单纯的看成杀手的故事比较舒服,“老无所依”的内涵理解不了就不用理解了,反正看看杀手也不错。
Anton被女接待员拒绝后,一个人驱车在路上逡巡,接收器帮助他找到了钱箱的下落。晚上,当他破门而入进行杀戮时,同样受益于接收器的墨西哥人已经捷足先登了。Anton不问青红皂白将其一举歼灭。同时,Moss在隔壁房间取走了钱箱逃之夭夭。晚上,Moss在另一间旅店里顿悟了钱箱内的玄机,与尾随而来的Anton与他展开了惟一一次正面交锋。接下来的戏,无论从商业性还是观赏性的角度来看都是全剧的高潮了。
交锋的结果两败俱伤,Moss将钱箱扔进河边的灌木林里后,气息奄奄地用百元大钞请求卖唱艺人将其送入医院。Anton则制造了一起爆炸事故,利用众人慌乱之际,从药店盗取了治疗枪伤的处方药。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购买枪伤药势必引起药店的怀疑从而惊动警方,因此,Anton这里制造爆炸事故的动机应该不是囊中羞涩,故事结尾处他拿出百元大钞就不一定是找到钱箱而出手大方了。
两位伤员养伤之际,Carson凭借自身敏锐的观察力(影片多次描述了他对细节的关注)找到了灌木丛中的钱箱。奇怪的是,他发现钱箱的时候阳光非常强烈,即使不是正午也有下午2、3点的样子,回到旅店时天已经全黑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干什么去了?只是任由钱箱留在原地?回去后Anton把他也干掉了,因为他觉得白人老大雇佣carson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他的侮辱。影片没有交代他是如何找到Carson的,也没有解释他是怎么知道Moss藏身的医院的,以及他为什么不直接去医院用枪顶住Moss的脑袋盘问钱箱下落。
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充分说明家庭在极端时刻只是个巨大的负担。信号器可以随手扔掉,家人却永远是个牵挂。对Moss而言,摊上个一分钟不说话就会憋死的大嘴岳母就够福薄了,身揣2M赃款还试图与家人团聚就是自寻死路。果然,这位孤胆英雄既没有等到家人的来临也没有等到与Anton的对决,就糊里糊涂地死在墨西哥人的枪下了。
老警官勘查完现场后,与另一个老人在导演的安排下做了一番关于“老无所依”的感慨,这里明确点出了“dismal tide”的主题。之后他回到现场,险些与潜入房间寻找钱箱的Anton不期而遇。影片没有交代Anton为什么手下留情放过了老警探(当然是导演不允许),只是留下了通风口被打开的悬疑,这个风道里是否藏过钱箱却不得而知,anton是否得手更是成为猜测的焦点。
Moss是否会故技重施将钱箱放入风道?如果是,Anton应该到隔壁房间查找才对。细节之处是,Moss死时,左边相邻的房间是有住户的。当然,他也可能将钱藏到右边或后面的邻房,但这些都是不确定的猜测了。总之钱箱下落成为只有导演能解之谜,不过,从影片的主题来看,应该是谁也没有拿到才符合“老无所依,忙忙碌碌一场空”的调子。
至此,anton不仅杀害了自己的同行、雇主,曾经的猎物也已死在他人枪下。事情对他来说已经结束了。但是,只因Moss当初拒绝了他以钱换去妻子性命的提议,受原则驱使,他必须回去将Moss的妻子杀死。只能说,导演对这个角色的塑造既成功又有缺陷:受雇找钱,雇主已死,找来为谁?如此有原则的人,竟然在枪杀雇主后又贪婪地打开了通风管道。可见“原则”与“酷”不过是装出来的,这个杀手实际上非常俗气恶心(end)。
哈,总算完结了哈!
我看的时候倒没有想什么杀手的原则,和雇主同行的复杂关系与险恶,只是看到最后Anton的背影,有点凉凉的,不是怕,而是无所依的感觉,看来不只是“老”无所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