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做错了一些事,但他做错这些事,可没让我损失什么。我也做错了一些事,我想整体上,也没有让陈冠希损失更多,但我仍然错了,所以我需要在这里向陈冠希道歉!我想很多人的错都和我一样,所以也都应该向陈冠希道歉。
陈冠希做错的事情只有一点。那就是他没有保护好艳照,让这些艳照流传了出来。这损害了娱乐公司以及其他艺人的利益。作为艺人,有责任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因为娱乐公司为他作了大量的投资,需要从他的良好形象中获取回报。陈冠希也损害了和他交欢的女艺人。这些女艺人和他好,让他拍照,恐怕并不愿意这些照片流传出来,大家看到,照片外传的害处有多大。这是铅笔社李子旸的看法了,我很赞同他的观点。
我做错的事情,是我偷看了陈冠希等人的艳照。其实,不管陈冠希等人的身份是什么,不管有多少人在偷看他/她们的艳照,我都不能偷看的。一件错事,不会因为有很多人在一起做,就变得正确;很多人要烧死布鲁诺,并不等于你就可以在他脚底下添加火把。所以,我确实错了,我不该偷看陈冠希等人的艳照。
我的错,不在于好色,不在于有猎奇之心,不在于没有自制力,也不在于不懂得尊重他人。而在于脑子反应太慢,不懂得在第一时间想到,这些艳照是别人的隐私。未经许可,是不可观看的!
偷看别人的艳照,绝对是错,从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梁文道举的例子来看最清楚:“假如有人偷来别人的提包,发现里头有本日记,然后拿去给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传阅。这样做对不对呢?当然不对!第一个人是偷窃,其他人则侵犯了他人的私隐。那么我们如今传看艳照门事件中的照片,与这个例子有何分别呢?”
还有一位朋友提出,你现在为此次艳照事件道歉了,那么,下次美国总统爆出丑闻,又有艳照流传,那你看不看?我的回答是:基本上可以肯定不看,但不可以保证不看。但如果我能保持现在的理智和自制力,是不会看的。这是一层。另一层是,我虽然不可以保证下次不再犯错,但我还是应该为这次犯错负责,哪怕是一点点责任。正如你这次撞倒了一位路人,你还是应该把他扶起来,然后说声对不起。尽管你并不能保证下次不再撞倒别的路人。
我还要顺便闲话两句。
1、我觉得陈冠希是很不错的年轻人,值得赞赏。在“艳照门”出来不久,他就录制、发布视频短片,承认错误,公开道歉。这份真诚和坦白少有,在哪里似乎都比较少有。陈冠希还同时要求大家马上销毁、停止传播这些图片,这样的应对方法也显沉着、冷静、得当。值得赞许。
2、我很高兴看到陈冠希说“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很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不会退出娱乐圈了,只是退出“香港娱乐圈”而已。既然这样,他还可以继续在好莱坞、大陆和台湾唱歌、拍电影嘛。真的,我为此感到高兴。下一部陈冠希的电影出来之后我一定会到电影院去看。还有,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追究的话,陈冠希其实也无法完全退出香港娱乐圈嘛。难道他在美国拍的电影就不在香港上映?在台湾出的唱片就不在香港出售?我不信。因为他肯定还有市场,而只要有钱赚,不会没人赚。只不过不是陈冠希自己直接去赚罢了。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