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28,我签了房屋租赁协议
曾经我以为这里是我和我父亲一起老死的地方,现在,短暂的属于别人了。
房客说:你应该把你的那套钥匙也交给我。
我说:我需要一套的。
什么感觉?
我侧头的想想——大概是类似于“与自己没有了感情的妻子,突然陌生人强奸了”的感觉吧。
其实留着钥匙的我,也不太会要再去,我一直把钥匙拿在手里转圈。包里放着4个月房租。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我的书被打包了7个箱子,没有来得及带走的,全部塞在床前下面和床旁边
打开衣柜,一摞一摞的黑色的衣服,不同质地的,连衣裙,裤子,西装,风衣,套头衫。
一个收废品的来,一个蛇皮带全装走了。
30多斤的衣服,8块钱。
理了很多爸爸的日记,他的绘画,他写的《三十年之目睹怪现状》的一些些小手稿,他还没写完,就遭遇了一些事情。
现在在疗养院里,彻底的糊涂了。
下周六去看他。
本来周六有聚会,不想去了
周日我拿走了我想带走的最后的东西,我一直放在床边的一把拐杖——其实是一把长刀,不过外表看上去像个拐杖罢了。
走的时候遇到房客搬东西进来,我突然之间爆怒了
说好4月1日的,我一个人站在5,6个大男人面前问:“不是说好4月1日的么,怎么那么快!”
他说:我多付你两天钱。
其实不是钱的问题。我难以解释这种感觉。
其实不是钱的问题。
我拿着拐杖低头走了,突然觉得很想哭。
后来他打电话来道歉。
我说“钱就算了”。——好好待我的“那个地方”——我没说。
因为别人也许不懂那种费解的情感。
里面的垃圾,也都是我曾经的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