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诗观
前一阵子,于星洲广场阅读了六字辈旅台作家黄锦树发表在他的专栏《随感录》
里的一篇文章<开往四点零六分的火车>,文章开端有一段句子评析某个诗人的诗语言—意识风格,那段文句承载的思维,恰好很准确嵌合地表达出我的诗观,于是
摘录于此:
“XXX最新的诗集,有不少后设诗——这是他最基本的书写策略之一…似乎可说已经是他的诗人存有的一个重要成分,差不多构筑了他的世界观…(他的诗)颇富巧思但不感人,探索的是历史组装的格式或零件,代价是陷于语言依于语言(因此只有过度依赖理性设计语言),往往无法触及语言所无法触及者。欠缺一种超乎语言或让语言暂时休止的直观冥想,心灵和本质照会所磨擦出来的神秘火花:无以名之,那种状态一般都称之为深刻。”
让我们进一步思考,以上的话,换而言之,那类的诗只能绕转在意识形态表层,并没有深入到潜意识的“性灵”境界。此谓之浅显。或曰其文学思维缺乏描写人生、刻录存在、凝视生命的“哲人”气质 / 境界,文学脱离了“人”的本质透视,与奥秘的灵魂无涉(意谓并没有触及灵魂),因此显得平面缺乏纵深度,精于现象多于本质。。。
当然每个人的灵魂特质不尽相同,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通过文字思维向内在心灵延伸。但我认为,灵魂/潜意识好比是沉在寒洋下十分之九的冰山,而意识(海面上的冰山)不过占十分之一,所以,描写灵魂的诗总是比叙述意识的诗有更多的余地可以挖掘,也更具“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