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光影交织的梦幻中幸福地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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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想炫耀的吧或老了写自传时摘抄几段,这下炫耀大发了,都上教科书了,好一笔风流帐啊,可是流芳百世了!
写的真好。确实是私房事,窥探私房的人在事件中首当其罪。但陈、张、钟等人毕竟也水清不了:作为公众人物,是必然对公众也须有所担代的。他们的红,靠的自己的拼,也靠的公众的捧。而公众的心又何其敏感脆弱,娱乐圈是早让人有点儿灰心丧志了,偏偏又来揭伤疤……即使说不上有罪,但这错,是必须得认的!凡人做事,先初本没有错,但最终出来的影响结果却很坏,那他该是不该认错呢?甚至有女子为了刘德华逼老父跳河的——痴迷的心智可见一斑。公众人物本不是好当的。他们今后的前途堪忧。
所以公众首先得像你的名字那样要醉醒,要认识到艺人,不但是人,可能还是心智不太成熟的人,所以一切执迷和崇拜,都必须破除!要知道他们是人,比你我高尚不了多少。又身处浮燥的环境,可能更差唉。
既是不成器的,又何必去到风头浪尖之所,还非得混个千人熟面,而不肯学学你我之辈泯然于众人呢?对任何平人都能给以谅恕,唯独他们,一向都如同立在神坛之上,星光闪闪的,是招人崇拜和效学的,实在就应该做出点榜样来。诚然,你我都已届“不惑”,不会再受他干扰,但其他广大的青少年呢?最最是青少年爱追星的!实在是,我们没办法去督责广大青少年,让他们早早地修炼到你我般醉醒的地步,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大人”们(不是不体谅他们),不要也学了你我般堕入“醉了醒了醉”的境地了!真心希望有天能看到所有艺人都艺德无量,那样,你我也可以返老几十岁,再去“追星捧月”的了!
其实名人都是俗人捧出来的,就如佛是人造的一样,所以非混得千人熟面,也非单方面的努力就行了,还得众人的捧,把他(她)捧上了天,然后又用:天人的标准来衡量他(她),其实他(她)骨子里头还是一个俗人,饶 了他(她)们吧,!
哎,我也不是想怪责他们,其实打心底是原谅他们的。也真的很无奈,人生就这样,有得有失,他们比我们多得些光耀,也就多受些重压——世事不外如此。还用你那句话:谁又比谁好得了多少?人人自扫心头雪,就足够了,世界就太平多了。
俩位的文采很好,确实很好,并给了我一定的启发,也写了一篇,经过我不断修改,终于算是基本表达了我想说的。欢迎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