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到这呢,眼前的《电影往事》演到夏雨被人一砖头拍进了医院,头上罩了个网子,操一口不知道是甘肃还是宁夏风味的普通话问,警察叔叔,我的自行车呢?
这个喜剧效果是惊人的,我们俩笑着抖的都说不出话了。所以整个观影过程相当愉快。
有人评论这部电影时说,剧情的“偶然”“巧合”是俗烂之处,可是我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恰恰就充满着巧合的机趣。缘,妙不可言。我信。


影片如果正叙的话,时间要退回到属于我们父母的年青时代。小县城里有个骨子里流淌着小布尔乔亚情结的女播音员,别人都去挖煤矿,她却可以穿着不漂亮但很清洁的衣服坐在广播室里字正腔圆的念新闻。人的远大梦想往往是在狭小逼仄的空间里幻化出来的,娇好容貌青春年华加上些许的与众不同和一点点的优越感,这个姑娘总觉得自己会成为电影明星。即使她被人欺骗了感情,成了未婚妈妈也不对生活掉眼泪。
在那样的年代这种特立独行的女人只能背伏“破鞋”这样一种恶毒的称呼。她很孤独但从不求与周边的人和解。她丢了工作,靠洗衣为生,却不失生活的趣味,依然爱看电影,听“靡靡”之音,教女儿跳舞。
电影里我最喜欢也最难忘的一幕就是妈妈带着微醉的神情扭动着腰肢教女儿跳舞,那种於旎的姿态玲玲学的很笨拙但是兴致勃勃,阳光满满撒在院子里晾晒的白床单上,母女俩美好的身影倒印其中,仿佛正在上映一场母女爱的欢歌。

我觉得小江导演很不一样,一个本属于苦难的故事却被表现的看不见伤痛,淡淡的美像丝丝缕缕的云若隐若现飘浮在每一张电影胶片上。甚至在人生最痛的时候,重创也变得诙谐。比如失去工作那一刻,是因为女播音员在话筒前犯呕随手放上一张唱片掩饰窘态,结果整个小镇的上空响起的是又软又嗲的《四季歌》。在狼狈和难以为继的小镇生活中,她决定走或是死,却偏偏舍不得一场电影,结果在电影院里生下了孩子。让人为她命运握紧拳头的同时又忍不住发笑。
玲玲,这个在露天电影院里诞生的小女孩儿,一生注定与电影有解不开的情缘。
童年并没有因为没有爸爸而苦涩,因为一个好妈妈足以给她撑亮整个天空。
毛小兵来了,一个世界上最坏最讨厌的鬼东西来到玲玲生活中。这是整个电影里最闪闪发光的部分。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一些你有我有大家都有的童年往事,但是电影演的太好啦,皮不拉叽的小破孩毛小兵简直就是我们曾经那个讨厌的同桌,那个可恨的邻居小鬼。
但是,毛小兵又走了,这个最坏最鬼的家伙一下子就走了。玲玲突然发现,自己最快乐的童年生活也被毛小兵带走了。
长大以后的毛小兵叫毛大兵,就是电影一开场头被打烂罩上白网子的夏雨。影片中有很好的前后呼应,开片,在城市里做送水工的毛大兵自我介绍说,很小的时候我爸妈就不要我了,现在我一个人混到城里来打工了......
当年的毛小兵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
毛小兵走了,放电影的潘叔叔变成爸爸,紧接着天使般的弟弟也出生了。无忧的童年离玲玲远去,她突然从一个天真活泼小女孩变成一个阴郁的少女。
我对《电影往事》的喜欢之情也从此处一折为二,倒不是因为我只爱春日绵绵不爱淫雪菲菲,黑暗晦涩阴鸷有时候也挺合我胃口,只能怪我小时候看了太多的《少年文艺》。那时候的《少年文艺》里,几乎每期都有一个青春哀婉的故事,一个女孩或者有了后妈的弟弟或者做了后爸孩子的姐姐,本来一颗善良的心因为嫉妒突然萌生邪恶,欲除掉天真的弟弟或妹妹(往往这个小孩莫名和自己亲近),但是那些拙劣的计策百分之九十不生效,等到亲情消融了仇恨时,天大的误会反而又发生了。小时候读来,真是心有戚戚,五味杂程,觉得这样的故事又美丽又哀伤。十几年后,再看这样情节的电影,心里却恹恹的。
不过一定也有更多的人没有看过那些年的《少年文艺》,比如说这部电影还获了第七届夏衍电影文学奖优秀剧本三等奖。说到《少年文艺》我昨天还翻了一本,第一个讲的是中学生为情拿刀捅人的事,第二个是十四五岁女孩自述做声讯小姐的经历,我心头好失落。曾经最爱的这些刊物呀,《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东方少年》......
言归正转。玲玲想害弟弟的时候没害成,想爱他的时候,弟弟给死了,意外就发生在从前她和毛小兵最爱待的高台处,同样是为了看电影。误会发生,潘爸爸一个耳光重重的抡到玲玲脸上,由此造出更深重的误会,玲玲离家出走了。
回到今天。
失去家庭的毛小兵长大后成为送水工,但最爱的仍是看电影。
得了爸爸却失了爱的玲玲变成一个聋子和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同样依然痴迷电影。
那天他撞倒了砖,砖砸了她的狗,她拿砖拍了他的头,她进了警局,他进了她家,然后发现日记,于是有了前面这么多的回忆。
结尾,唉,太假太煽,不想叙述。就是亲情被找回来的那一类,以精神病院里的露天电影放映结束电影情缘。

这部本可以很精彩的电影于我来说,从后半段就坏掉了。
除开个人阅读带来的偏见,最主要的是电影后面突然把人物性格弄得模糊不堪。
本来我特别喜欢女播音员这个人物,她几乎不用挣扎仅凭着天性就在泥尘中保持了一身的洁净美好,在落魄中也不会让自己零乱,用她的自我坚持给予嘲讽她的人最大蔑视。但是随着结婚,她身上这些优良品质都不知道去了哪,消失的莫名其妙。
放映员潘同志爱慕女播音员很多年,但当她嫁给他的时候玲玲都八九岁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嫁,一定是心中还期盼着什么。忽然就结婚了,是因为时光无情终令她心灰意冷了吗?她的那些梦仅仅使她年青的时候双脚漂离地面,证明梦仅仅是梦而矣吗?又何苦多次在片中出现阿尔巴尼亚电影《宁死不屈》的镜头呢。她的坚强勇敢说到头一下子完全倒榻。
母女情的黯淡也没有交待原因,仅仅是因为又出生了一个男孩?
观看母女俩那些床单上的舞蹈时光,漫漫黄沙中的追逐嬉戏时,我耳边曾不由自主回响着王菲的《童》:你带著一身光辉/照亮我心底的漆黑/你是我的依赖/你是天的安排/你来填补空白/你说来就来....../我其实无路可退/谁让你就是我的宝贝......
我觉得她们简直就是世上最好的母女。
可是弟弟出生以后,她的偏爱简直过头的厉害。拿少年宫名额之争来说,玲玲的妈妈本来是劝导玲玲把机会让给弟弟,玲玲执拗不听,当妈的突然一本正经冷着脸讲,实话对你说吧,家里的钱只够送一个。但凡有脑子的父母都应该想得到,弟弟才四岁,姐姐是考取初中的年龄,该让哪一个先去?如果说只有一个鸡腿,妈妈让姐姐留给弟弟吃,我觉得也比这个少年宫之争合情理,要不然电影从一开始就演她特别憎恨这个孩子好了。
细节方面,也挺让人纳闷。
玲玲离家出走以后再也没回来。一个十一二的孩子,带着被打聋的耳朵和间歇性精神病在那个年代里流漓,不知世事是怎么的变化,她长大后是城里女孩的模样,住在楼房里,拥有一系列放映器材和成盘的电影拷贝带并且用蛋黄喂金鱼。且不说这些物质的古怪来历,就说她的情感世界,小时候对父母的恨在十几年离散中居然全没了,只有一心一意的悔过和爱。
既然是一部感情戏,就得符合点人的常情,人们因为真实才会感动,而不是煽情。
演员表演方面,无话可说,都很棒。特别是演毛小兵的小男孩,和长大后的夏雨跟一个人似的,他们的笑容让这部文艺片轻盈起来。
这是我看过的很好看的半部电影。



握手握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