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麦克尤恩的《阿姆斯特丹》,有一些零碎的细节颇有趣味,是关乎通感。主角克莱夫是个音乐家,他的脑海里常常有起伏的旋律,但是注意!麦克尤恩都是直接用视觉印象来析出这些乐符的。“这正是克莱夫为短笛所谱写的一组转音啊,音乐展现在他面前,那是一段展开的梯子,从阁楼的地板或屋顶的活门滑行着降落下来,他听到了,捕捉到了,一路下滑的音阶”。“那是乐章结束前的过度,它是一段古老破旧的台阶,逐渐把人引向桃源。”
在他的短篇里,也有这样的用语习惯,比如《夏日的最后一天》里,他老说珍妮是粉红色的,我的印象里,珍妮就是一个胖胖的,憨拙的,内心柔软,孩子气的粉红色女人。颜色真是很有种隐性的说服力,比如《安娜卡里列尼娜》里,稚气清浅的吉蒂就是粉红衣服,结果在舞会上输给了黑色包裹的安娜。通感使很多信息的传递非常结实高效,比如《阿姆斯特丹》里,克莱夫老是“看见”然后又错失他的音符,这使人觉得,这个音乐家是非常忘我的在投入一项工作中,而且他的状态很枯竭,焦灼,不安……麦克尤恩的文字总是很有镜头感。
文学领域中的通感,钱钟书先生曾下过一个定义:“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动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我们常可以看到所谓通感,或者说移觉。它有时是一种流丽的修辞技术,中国古代诗词里就常常有“寂寞沙洲冷““艳静如拢月,香寒未逐风”“ 风随柳转声皆绿”这样的句子,直接把官能打通,互相置换,如将嗅觉兑换成温度,颜色换算成情绪值,剔除过渡的阐述性段落,造成动态的心理起伏。比如“风来花底鸟语香”。这个句子非常不讲理,但是娇媚动人。
但是有些天才艺术家,他们确实在混沌的潜意识里,就把这个技术完成了,比如张爱玲,她就觉得音符是有颜色的,越往高音处越浅淡,越明亮,桃红这个颜色是香的,又有什么字形,看上去就脏相,不干净。法兰西这三个字是潮湿多雨的,英格兰就清爽洁净。这是一种直觉力,不是可以人工复制的,后来学张的人,比如须兰(包括胡兰成)他们,都在仿这个技术,《黄金牡丹》里,那些大段的主观移觉,只让人觉得笨重累赘,务虚过度,虚弱的好像一阵穿堂风,没有实意的支撑。洁尘的通感还比较节制“黑是一只兽”“红是最轻和最重的颜色”.女人的思路比较感性,麦卡勒斯笔下的少女米克,躲在邻居屋檐下偷听交响乐,她说“第二乐章是黑色的”,杜拉斯写她妈妈为无声电影弹琴配乐,说那声音是“翻滚的一锅热粥”……人物内心的心潮起落,立时自现。
纳博科夫的访谈录里,也提到过“V是苍白的,略带透明的粉色,N是灰黄色,我妻子也能从字母中看出颜色,后来我们发现,我十岁的儿子也能。有次我们列出字母表,发现,有一个字母,我看见的是粉色,我妻子是蓝色,我儿子看见的是紫色”——紫色是蓝加粉的调和色,如果这个桥段不是纳博科夫的戏说,那就说明通感是有生理遗传力的。通感和类比是近亲,因为这个先天敏感度优势吧,纳博科夫和张爱玲都是比喻句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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