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装待发》(1964披头士北美巡演实录)[美]莱瑞·凯恩著
孙娇绯译
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1月版
2008年2月11日,保罗·麦卡特尼在支付了超过5500万英镑的赡养费之后,终于在伦敦与他的第三任妻子离婚了。在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保罗·麦卡特尼看上去心情不错,至少,跟40年前一样意气风发。作为披头士乐队唯一活在世上的成员,保罗·麦卡特尼仍以每年上百场演出的频率活跃在音乐界,英年早逝的约翰·列侬的荣光以及披头士乐队的威名成为他演出时最耀眼的闪光,也许,在台下疯狂的人群,他们所沉醉的,只是属于过去的回忆。活着或死去,哪一种方式更适合一个传奇,谁又能说得清。
所有的传奇都有一个起点,属于披头士的这一个开始于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的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当然,所有传奇的开始也总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在经历了最初的艰难与摸索之后,他们终于用他们的才华征服了世界。成功来得如此促不及防,以至于,这个乐队的数名成员都在日后以脑出血的方式离开了人世,很难说不是当时的巨大成功使他们的头脑深受刺激而变得脆弱所至。
到了1960年的夏天,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正式定名,而他们以年轻人的任性所统一修剪出来的类似于拖把的发型,则使得他们的乐队名称在中文译音方面有了个令人惊讶的谐音与巧合,这也许也能被理解成是传奇的一部分。在1960年代,披头士乐队被称为英国摇滚音乐的奇迹,上至皇室宗族,下至黎民百姓无不被披头士乐队的音乐所吸引,无论男女歌迷都为之倾倒,这些狂热者们也拥有了自己的专有名词“Beatlemania(披头士狂)”。当所有的事情发展到最高潮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即将谢幕之时,披头士却以他们的方式迎来了另一个更加辉煌的高潮。这就是这个叫做“披头士”的传奇中,最与众不同的所在。而这一个高潮之上的高潮,正是本书让人不得不兴奋起来的关键。
1964,披头士乐队横渡大西洋,开始了他们漫长的北美巡演。从洛杉矶的好莱坞 到迈阿密的海滩,从犹他洲的雪山到多伦多的港湾,整个北美大陆被披头士的四个年轻人点燃,就连著名的“猫王”,也不得不躲避了他们的锋芒。作为唯一的随行记者,本书作者和披头士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年轻、炙热、疯狂、耀眼以及才华横溢与理想泛滥的旅程。
充斥于本书中的关于披头士的细节多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如果不是如影随行般的亲身经历,很难想象作者还能从哪弄到这些资料。除此之外,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本书的作者,他一定是个录音笔与铅笔从不离手的家伙。在本书所记录的1964与1965这两年间,披头士正享受着他们成名之后最声名鼎盛的一段蜜月期,荣耀与金钱就像夏日午后的暴雨一样朝他们扑面而来,甚至,他们不得不借助大口的 呼吸来保持清醒。但事实上,保持清醒这件事对披头士来说比唱出一首传世之作难上百倍,要知道,他们当时都只有20几岁,而理想主义的激情一旦遇见了现实主义的成功,对年轻人来说,是件相当眩晕的事情。于是,在本书的记录中,我们不仅能看到这四个年轻人作为披头士的成功与伟大,更多的,我们还能窥探到他们的虚弱,他们的放肆与他们的迷惘,甚至,是他们的荒唐。我们也许应该对作者的客观态度与冷静立场表达敬意,虽然他是以一种亢奋而激动的语气在向我们叙述发生在那两年里的令人无法不激动的巡演,但另一方面,作为一名新闻记者的本能与必要的克制,又使得他笔下的记录充满了理性的力量。在很多时候,文字中的披头士就像任何一个精力旺盛而无处发泄的年轻人一样,即便他们像神一样伟大(当时,这四个年轻人就曾经讲过“列侬比耶稣更受欢迎”,虽然他们后来道歉了),但他 们一样会感到恐惧,一样会沉醉于酒精甚至毒品,他们一样会做出一些荒唐透顶的蠢事来。一方面,本书所记录的是最伟大的披头士,另一方面,它又在描写最真实的年轻人,它的成功之处恰巧在这里。
当我们阅读完整本书之后,大约能发出的感慨是:年轻是一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所以,也就很容易明白,在即将结束年轻时突然被刺杀的列侬,和步入老年,却要孤独于舞台上的保罗·麦卡特尼,谁更加幸福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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