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可以使人免于空虚孤独。近来不但写不出字,连书也极少看。自觉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于是翻出几本尘封的书,勉强写下几句感受,但求能够抛砖引玉。
情人
记不清看过多少遍,即便多年之后,仍然令我惊艳。这就是《情人》的魅力。
最初看的不是书而是电影。大三那年暑假在南京实习,住在一个破旧的大院里,天气闷热的让人发疯,晚上大家都凑在院里看电视。一日,有同学不知从哪儿找到一部录象机和一盘录像带,故作神秘的说是三级片。看的时候男生们都很兴奋,女生们都很害羞。当时的情景已经模糊不清,只记得看完后有人争论是否看见了性器。这就是《情人》。
看书已是多年以后,第一次发现世上还有这样的文字,看似断裂破碎反复不安的文字竟然有那么巨大的情感力量。《情人》并不是单纯的爱情小说,杜拉斯把她从前的经历和作品都写了进去,可以说是她一生的总结。对中国情人和小哥哥的爱,对大哥哥的恨,对母亲的爱与恨,她都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一如太平洋的洪水漫过堤坝。她的文字肆无忌惮,惊世骇俗。与小哥哥的乱伦,与海伦的同性恋,她都毫无忌讳地写出来,把自己剥光了给人看。她也写殖民地的风土人情,巴黎沦陷的社交活动,这使得《情人》有了更广博的视野和更丰富的价值。《情人》可以说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虽不断为人效仿,却无法与之媲美。
我没有看过原著,不知译本是杜拉斯还是王道乾的风格。但不管怎样,《情人》是独一无二的,即便是后来的《中国北方的情人》,也无法超越。顺便说说后者,很显然是剧本,开篇即是,文中亦有多处注释。杜拉斯对让雅克阿诺的电影不满,自己操刀重写的剧本。
追风筝的人
古人云,书非借不能读,甚是。《追风筝的人》是前年买的,一放就是两年,要不是因为南桥对译本的批评,我根本想不起去看它。
这是一个关于赎罪与救赎的故事。应该说故事很精彩,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很难想象这是作者的第一本书。前面部分尤其好,讲述阿米尔和哈桑少年时代在喀布尔的往事,浓郁的化不开的异国情调。中间部分也不错,讲述阿米尔跟随父亲逃到美国后的生活,非常真实。不难看出有作者自己的影子,以至差点被我当成自传体小说。后面部分比较失败,把千里救孤写成了美国式的个人英雄主义,充斥着美国式的价值观。或许这是畅销的原因之一。
赎罪是至始至终贯穿故事的主旨。自从阿米尔亲眼目睹哈桑被鸡奸,他就陷入深深的负罪感,以至一错再错,并从此踏上了内心的赎罪之旅。直到最后孤身闯入阿富汗救出哈桑的儿子,他的灵魂才真正得到救赎。
一个人的好天气
一个人的星期天,外面下着雨,我写下了这些文字。对畅销书一向不敏感的我,前几天才在网上看完这本书。
不是80后,也不是飞特族,那种孤独与疏离,我却感同身受。淡淡的笔触,淡淡的感情,背后却透着无奈与心疼。生命中不断有人经过又离开,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和藏在鞋底的记忆。老年的吟子和少年的知寿,都是一个人,遗世而独立,不同的是吟子早已习惯,知寿才刚刚开始。今天的吟子或许就是明天的知寿,她们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喜欢青山七惠口语化的的文字,虽然没有韩寒所谓的好文笔,但是成熟老练,平淡中透着生活的哲理。这才是真功夫,值得我国80后作家们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