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站在主观的角度,我也无法断定对白的色彩。在无话可说和侃侃而谈之间应该有一个媒介,它通常由这三个部分组成:和谁说话、说什么话以及怎么说;它们决定了对白的长度和色彩。我不想发表一通关于谈话实现条件的言论,事实上我自知我如今的知识水平还不足以阐明其中看似简单其实复杂的问题。
在我有限的阅读经验里,有幸读到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英国作家哈罗德·品特的一段话,现摘抄如下:
有两种静默,一种是不说话,另一种则发生在滔滔不绝的讲话的同时。这时,讲话实际上道出的是隐藏在话语下面的另一种语言,我们听到的语言是我们所没听到的一种指引。一种必要的躲避,一种粗暴的、狡猾的、使人痛苦的或嘲弄人的烟幕,其作用在于使另外一边安于其位。真正的静默降临时,我们还能听到回声,但更接近于赤裸状态。看待言语的一种方法就是把它当作经常用来遮盖赤裸状态的一种计策。
我很认同这段话,认为是一段关于“说话”的很独到的见解。这段话其实证明了“说话”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表象,它并不能够成为意义本身,而只是隐藏在它之下某种赤裸的遮掩罢了。之所以有时“说话”容易导致所指和能指的错乱,是因为“说话”主体必须根据“和谁说话、说什么话和怎么说”这一媒介条件来决定说话的具体操作手段和内容。有时,我们与人说话,事实上我们可能只是在对自己说,譬如我们看到一件喜欢的衣衫,尽管内心已经决定了买,但还是会询问身边的朋友购买这件衣衫的可行性,这种看似问别人的问题,其实是对自己发问。由此可见,“说话”只是交际的手段之一,语言则是交际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和内容,它们都无法成为意义的本身,只是意义的实现手段和物质形式而已。
上半年看的梦枕莫所著《沙门空海》一书中有一段关于“语言”的奇妙问答,如下:
世界上最大的是什么?
语言(因为不管世界有多大,语言都可以描述它)。
世界上最小的是什么?
还是语言(道理与前者相同,不管物有多细小,语言也能描述它)。
这段问答其实是形而上的,因为根据马氏哲学原理,物质具有第一性,语言作为客观现实的反映是不可能覆盖物质的。马氏的这种理论或许是正确的,但是它却无形地抹杀了生活的诗意。语言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因此语言会因为差异而产生歧义,从而在指称上和不同的环境之下产生矛盾。
在我阅读的关于“话语”这一概念的书籍当中,有这样一段话也曾让我深深着迷:
意义只存在于语言中,人类的话语外不存在意义。作为人类,我们不得不生活在话语中,现实都要经过语言的过滤和重新解释,我们的话语并不指称外在的事物。
也许,也许只是也许,人类只不过是在对周围、对彼岸的刺激物作出反映,而不是通过片言只语来创造价值、规则和意义。
通过这段话我隐约地了解到语言作为矛盾体,其所承载的东西只能是人主观的。因为根据“人类的话语外部存在意义”这个观点来看,意义的赋予,必须由人主体来完成,也就是说由个人来决定事物对自己有意义还是无意义。由此看来意义的色彩是主观的,因而作为意义的载体语言也是主观的。钻个牛角尖来说,只要是说话,就不可能是客观的。
如此文标题所示,无话可说与沉默并不是对等的。无话可说对应的是思维的空白,而沉默可能是积聚的熔岩,只等能冲出地面的某个机会,它是实在的也是丰富的。因此“无话可说,沉默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