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很早就下好了这部影片,可是我迟迟不打算看。尼尔·乔丹是我心仪的导演,观看心仪的导演的并不让人心仪的作品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就好像是被一个你很信任的人背叛。也许,这又是我可笑的先入为主的想法在作祟。他不过是去好莱坞凑了点钱,用了纽约作背景,找了个好莱坞女演员(但可以称得上一流),拍了部情节有点老套的影片。这些当然会给尼尔·乔丹的电影带来变化,但很有可能所有的影响都是正面的,我不过又当了回“杞人”而已——我这样说服自己。
结果,乐观地看,我的预见又一次完全正确;不乐观地看,这的确不是尼尔·乔丹最好的、次好的、较好的作品。假如我不是他的粉丝,假如我能更公正一点,我应该狠下心说:“真是部莫名其妙的片子。”当然我也不会为乔丹吹嘘,毕竟我才刚写了几天影评,还够不上当枪手的资格,所以我会告诉你:“它当然比不上《哭泣游戏》。《冥王星的早餐》?也没什么可比性。要是一个节假日上午,你已经不相信胜率跌破50%的火箭能进季后赛的话,那么不妨看看这部片子,相对来说,失望会小点,相对来说。”
这是一个我们都似曾相识的故事。朱迪·福斯特扮演的电台DJ埃里卡和男友意外遭遇歹徒袭击,男友遇害,罪犯逍遥法外,她深受重伤。当明了警察无法惩治罪犯后,埃里卡买了把枪开始替天行道,凡是撞在她枪口上的恶人,一个也别想活。与尼尔·乔丹以前的作品相比,故事并不新鲜,但这不足以判断《勇敢的人》是一部落入俗套的影片,故事只是一方面,如何讲故事才更重要,《我是传奇》不是绝佳的例子吗?而且这个故事也并不像它听上去那么俗气,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会对同类怀有恨意:看到《南方周末》上欺压善良百姓的地方恶势力和贪官,你会觉得他们千刀万剐死不足惜;遇到虐待小动物的人,你会觉得他们畜牲不如,最好出门被车子撞死;甚至碰到车子上不肯给老年人让座位的小青年,你也会觉得愤慨,最好不幸的事马上降临到这些不懂道理的人身上。埃里卡对于恶人的仇恨很能引起我们的共鸣,更何况她失去了最爱的人,恨意显然要比我们深刻许多许多,足以迫使她拿起枪半自卫半复仇地大开杀戒。
虽然埃里卡从柔弱的小女人到连坏女杀手的转变有其合理性,但故事以后的发展则成了导演精心“安排”的结果。让埃里卡生活陷入绝境的那次遭遇纯属意外,然而,当她买了枪之后,这种“意外”开始如影随形。去超市买东西会碰到抢匪,而且是二话不说就开枪杀人的恶棍;坐个地铁就会遇到带着刀,横行霸道的阿飞;去停车场取个车也会被人骚扰,明知她有枪还不依不挠;后来她更神奇地找到逍遥法外的嫌疑犯。难道埃里卡身上涂了蜂蜜吗?所有的罪犯都像苍蝇似的紧盯着她,一个个争先恐后地送死?更何况背景还是纽约?! 唉,纽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可悲的城市了,不但是基地组织的最大目标,还成了电影诅咒的对象,在《我是传奇》里,她是人间地狱;在《勇敢的人》中又成了罪犯的温室,以至于伊拉克相比而言也成了一方乐土。就合理的行为动机引发不合理的行为结果来说,与其让恶人守株待兔般地一个个撞在埃里卡的枪口上,不如让埃里卡主动去报仇来的更有说服力。
如果说影片的前110分钟看上去就像一部“香港制造”,那么最后的五分钟绝对是好莱坞实力又或者是尼尔·乔丹实力的体现:对埃里卡有好感的警官(特伦斯·霍华德扮演)在最后一刻赶到,把她的枪换成了自己的枪,并且用了一招苦肉计帮埃里卡脱身。于是,惯常的杀人偿命——即使是好人杀人——的结尾没有出现。的确有点小惊喜,问题是这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在伦理和主题上是不是站得稳。埃里卡不是蝙蝠侠或者超人之类的虚拟英雄,她是一个凡人。凡人杀人就是凶手,不论她杀的是不是该死的人。她的逍遥法外既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胜利,也是以暴制暴的胜利,难道这就是这部影片所要歌颂的?更何况最后埃里卡作为个体也并没有获得救赎,尽管她在手刃仇人之后,终于克服心理障碍走过了造成她生活悲剧的地点,但是她的男友不会活过来,而她的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在她以后的生活中再遇到暴徒,她是否还是会不由分说地一枪了事,那位警官是否会继续帮她遮掩。很多问题这部电影都没有解决,不论是情感上的、道德上的,还是人性上的,这根本是一部主题含混不清的影片。
不过,所有这些问题都阻挡不了《勇敢的人》成为周票房冠军,它显然是尼尔·乔丹最卖座的作品。他终于在首次冲击好莱坞惨败后(想想罗伯特·德尼罗和西恩·潘主演的《我们不是天使》),又杀了回来,证明自己可以拍一部合格的“好莱坞出品”。我真希望他开始想念爱尔兰,想念老搭档Stephen Woolley。不是说好莱坞不好,只是它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电影人,尼尔·乔丹应该明白对于一个导演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