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片子我不轻易介绍给别人看,因为它实在是闷。我第一次看它的时候是在一个精力充沛的早上,坚持看了二十分钟,终因办公室不能睡觉而半途放弃了。尽管,我的灵魂很清楚这部《公然犯罪》是有价值的纪录片,但是我这和大多数人一样贪图刺激的躯体却明显拒绝了这样一部没有丝毫观赏性的电影。
康健宁说过,看纪录片要坐下来运足一口气方能看得进去;如此推导,看纪录片多的人早晚都是气功大师,而且屁股都沉,家里沙发都有坑。
好了,言归正片。
《公然犯罪》其实是十几年前的片子了,导演是雷蒙德巴东。整部片子处于黑夜和地下的氛围之中,拍摄的对象是巴黎法院的检察官和他们所面对的即将接受审判的各种犯人(嫌疑人)。片中除了首尾和中间的过渡,其余全部是一个机位拍摄的检察官与犯人(嫌疑人)的对话(后半段出现了律师)。对话的内容大致是关于犯人(嫌疑人)被铺罪名的问答。这一过程中,检察官轻车熟路地把每一个犯人(嫌疑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引向问答的终点——签字确认;而犯人(嫌疑人)则表现出各种“不适应”,有的略显紧张,有的滔滔不绝,有的沉默不语,还有的极度沮丧,但最终不论识不识字,都只能在检察官的记录上签字。在对话过程中,我们看不到镜头的丝毫变化,在那间没有自然光的屋子里,摄影机仿佛是监控探头,而不能表达任何意见。
以我们或多或少的拍摄经验出发,要获许拍摄这样一个题材,首先必须是“官对官”,也就是说独立制片人以个人或社会团体的名义是绝无可能在司法机关架摄影机的;其次,必须是“正面宣传”,其实在我的印象里,“宣传”本身就都是正面的;第三,除非司法干部本人是宣传对象,否则镜头只能是“审判者视角”。
再来对照雷蒙德巴东的《公然犯罪》,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德巴东不是“法国宣传部”的人,从其多年的记者经历以及包括加入玛格南图片社等行为来看,独立的行为方式很明显,他能把摄影机放在从未对外界公开过的地方,并全程拍摄那些问讯过程,在我们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其次,《公然犯罪》没有明显的态度,它不是非此即彼的斗争论者,不是为了宣扬什么、抵制什么,对于镜头里这样一幅前所未见的场景,得出任何导向性的结论都是武断而不负责任的;第三,德巴东的镜头是中立的,他像坐在球网一端的裁判位置,但却不干扰比赛;任何真正聪明的人都知道,站在任何一个他人或者势力的视角上都极可能陷入自我背叛的深渊而难以自拔。

不过有一点还是要说明,那就是,我尚不知道出现在片中的犯罪嫌疑人们是否都同意摄影机在场。可能有的人根本不会过问,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似乎是不可置疑的;也可能有的人愿意在镜头前多说几句;当然还有些人心理抵触,但是无可奈何,因为他/她要面对的更大问题是自己是否要入狱。所以雷蒙德巴东采取让镜头静默不动的姿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其对人物和事件的影响。
可是,我不得不转折。事实上,我以上的比较并不完全合理。因为,这不是巴黎和巴黎的比较,不是雷蒙德巴东与雷蒙德巴东的比较。无论是在文化基础、社会制度、专业精神等角度上来看,我这种比较都显得乏味和没有新意。这种简单类比可能带来的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有人会认为雷蒙德巴东在法国拍纪录片要比我们容易。
这里面存在一个误差。对拍片子“容易”的理解是不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往往会觉得要拍一个东西,一旦在某个环境中被拥有权力的人允许了,事情也就变得容易了,此种思维方式包括但决不仅限于拍摄纪录片这种行为。之所以对“容易”产生这样的外向型理解,实在是环境压力和个人妥协的无奈,久而久之约定成俗。而真正的纪录片人应该永远知道,拍任何一部敢称其为纪录片的片子,都必须得到自己内心的允许,唯有这样,才是真的“容易”。这种自己对自己的允许,不是冲动,不是愤怒,更不是只会自圆其说的卖弄,而是集中了社会背景、独立思考以及行动责任的确定性决定。
《公然犯罪》是雷蒙德巴东了留给人们的一部珍贵资料,关于法律,关社会,关于人性,不同的人,在能坚持看完这部纪录片以后会得出不同的看法。然而无论观者感想如何,我们都仰仗这样一部片子所提供的机会。然而,说到机会,首先是导演要有机会实现他的想法。
雷蒙德巴东在谈起《公然犯罪》的拍摄时有如下的话:
“我曾回过头来思考,为了制作这部电影,让我花费了很多时间,差不多…我已经记不得了。从一开始,我试着更换“政府部门”,每次都一些东西不成功,不合适。但是,即使是我都放弃了,还是会有人说:“您也许可以再试试,也许郊区或者外省”。但是,我就是要在巴黎,我知道就应该是在巴黎。很多人已经计划
放弃,并且,为了钱我还和别人一起制作其他电影,就是为了帮别人救急。然后,我继续我的制作,然后我有幸结识了BRONOCOOK(发音)先生,一位制作人,然后我继续,我那时什么都不知道。我继续和他接触,有了进展,只有一点进展,然后有一段时间就停顿下来没有进展。此时他对我说“听着,您对您自己有点没信心!”然后,我给他看我的那些电影,等等。他教我,我到底是怎么样的。这部电影(《公然犯罪》)可能也是一种享受,因为在我制作的时候是冬天,(拍摄)不是很着急。片子反应了一些社会安全和公平性里面更为深远的事情。然后,某日他(制作人)见到我说:“没什么问题,但是,还是不能这样长期的在去做这样东西”。但是…我还是同意他的。…(拍这片子)同样,有很多许可,授权需要去申请。曾经有一名“法官”过来,然后他问我,“你们跟汽车过来的是什么,做什么的?”我回答:“这个是一个拍摄”“拍摄?”“哈哈,对!拍摄,您看见摄影机了吗?哈哈,对了!我就是得到授权的,您以后的5个星期每天早上都会看到我。”
放弃,并且,为了钱我还和别人一起制作其他电影,就是为了帮别人救急。然后,我继续我的制作,然后我有幸结识了BRONOCOOK(发音)先生,一位制作人,然后我继续,我那时什么都不知道。我继续和他接触,有了进展,只有一点进展,然后有一段时间就停顿下来没有进展。此时他对我说“听着,您对您自己有点没信心!”然后,我给他看我的那些电影,等等。他教我,我到底是怎么样的。这部电影(《公然犯罪》)可能也是一种享受,因为在我制作的时候是冬天,(拍摄)不是很着急。片子反应了一些社会安全和公平性里面更为深远的事情。然后,某日他(制作人)见到我说:“没什么问题,但是,还是不能这样长期的在去做这样东西”。但是…我还是同意他的。…(拍这片子)同样,有很多许可,授权需要去申请。曾经有一名“法官”过来,然后他问我,“你们跟汽车过来的是什么,做什么的?”我回答:“这个是一个拍摄”“拍摄?”“哈哈,对!拍摄,您看见摄影机了吗?哈哈,对了!我就是得到授权的,您以后的5个星期每天早上都会看到我。”(注:帮我翻译这段法语口语的是我一位多年好友,据她说,雷蒙德巴东说话絮絮叨叨,翻起来很不完整,我则试着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把她给我的第一版翻译稿修改了一下,否则比较零碎。)
从雷蒙德巴东的这段话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两个明确的信息,其一,他非常坚定他要拍摄的东西。只能是巴黎,也不能更换政府部门,这样的选择显然直接关系到导演本人的那个“决定”。其二,他同样面临不被允许拍摄的尴尬。记者出身的雷蒙德巴东自然深知所谓的新闻自由并非绝对的,更何况是用音画同步的摄影机深入一向拒绝旁听的司法机构内部去。而这段话里还有个制作人被提及,他给予导演支持,在导演坚持“决定”而碰壁的时候反而还给予鼓励,片子开拍以后更告诫导演以后想拍这种片子要谨慎。
由此可见,雷蒙德巴东这样的纪录片导演,除了自身的坚定,还是要有运气的,至少有人愿意花钱支持他做下去,这老头子还是挺幸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