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皖Qxxxxx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军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 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军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6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也就“9·8”张军事件对外宣布,经调查组查明,张军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当日下午,上海闵行区法院的法官来到张军所在公司,要求他撤诉。
据张军的代理律师郝劲松描述,当天下午,闵行区法院的某法官来到张军所在的外资企业,要求张军撤诉。因为是上班时间,为了不影响公司和同事,张军要求到公司外面谈,但该法官却坚持要在公司里谈,并冲张军大叫:“张军,你回来!”两人一度发生争执,幸好此时郝劲松赶到,制止了这起冲突。郝劲松表示,在与当事人商量后,他们决定:决不撤诉,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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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是什么样的邪恶力量支配着我们法官的一言一行?能在雷点儿么?能在囧点儿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