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7.0
草威
(天津)
2008-5-6 23:16:00
这个看似不喜运动的男人是个地道的NBA粉丝。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他是个很纠结的人。比如,大家都说《兄弟》不咋地,他却偏说这是他写过的最牛逼的作品。
有一次采访,余华谈到了司汤达,他说司汤达之所以牛,是因为在面对敏感话题的时候他不绕,就一径地写下去。他写了一场饭桌上的勾引,写得露骨,这让余华觉得牛得很,他觉得好作家就该这样,就要勇敢地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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